华商报讯(记者 段晓宁 实习生陈慧)朱先生家住凤城五路浪琴湾小区二期,该小区是自备锅炉供暖,去冬今春是首个供暖季,但由于管道维护,大约十余天的时间朱先生家没有用上暖气。日前,业主朱先生找到小区物业,希望物业退还供暖不达标天数的费用,却遭到拒绝。
“管道老
据统计,西安市只有约三成的小区是市政集中供暖,对于自备锅炉供暖的小区,物价部门的价格政策是协商。供暖前,物业要进行成本预算公示,供暖后进行结算,多退少补。实行自备锅炉供暖的小区业主,可以“督促”小区物业公司,对供暖期间的实际运行成本进行公示,物业要根据实际的运营成本,对预收的暖气费多退少补。
对于集中供暖温度不达标的小区业主来说,如果是供热企业造成的,热力企业将依照合同核退采暖费,但退费并不直接退给业主,而是退给物业,物业再根据缴费情况退给业主。(华商报)
出故障,时不时就停暖。”朱先生说,本来应该从去年11月15日开始供暖,可等物业将管道收拾好、能够正常运行已经是两个星期之后了。昨日下午,浪琴湾小区的一名物业工作人员表示,朱先生反映的情况他知道,主要涉及11号楼4个单元的近70户住户。供暖不正常的原因主要是这栋楼的管道阀门渗水,经过多次维修才修好。该人士表示,去冬今春是浪琴湾小区二期的第一个采暖季,有个反复调试的过程。“不是物业故意停暖,是管道工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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