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据统计,今年一季度,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29元(月均1676元),同比名义增长8.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2%。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4477元(全国5670元),同比增长9.9%,高于全国1.2个百分点。全体居民收入水平居全国第21位,保持稳定。
分城乡看,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44元(月均915元),同比名义增长8.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360元(月均2453元),同比名义增长6.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5%。城乡居民收入分别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79.5%和76.7%,分别居全国的第20位和第23位。
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2.1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68∶1(以农村居民收入为1),较去年同期缩小0.06,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多因素带动居民收入稳步提高
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446元。其中工资性收入增加153元,转移净收入增加259元;分别增长3.7%和16.2%,两项收入占城镇居民收入的82.9%,对城镇居民增收的贡献率达到92.4%。
同时,各地新建项目投产、行政事业单位公车改革、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实施,以及政策性增资调资的翘尾因素带动,多因素支持城镇居民收入稳步提高。此外,理财产品多样化,为城镇居民提供了更多的投资渠道,带动居民财产净收入增长5.7%。另外,各级政府积极引导和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经营者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但由于经营收益的取得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因此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的快速增长的体现尚待一段时日。
一季度我省居民
消费看点
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
支出3669元
全体居民人均教育文化
娱乐消费支出351元
农村居民网购商品和服务
支出同比增长84.5%
城镇居民医疗保健
支出同比增长11.2%
记者宋洁 实习生魏祎晨(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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