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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全陕西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

2019-12-10 16:40

12月9日记者获悉,针对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省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3月2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下功夫解决全省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问责曝光一批措施不力单位和个人

此次整治行动以全面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以危险化学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煤矿安全和安全监管措施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为重点,集中整治一些地方和部门、单位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隐患排查不深入不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事故调查处理走过场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努力使全省重点行业领域一些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系统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安全生产基础明显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本质安全水平切实提升,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道路交通安全重点整治六大问题

根据安排,安全责任缺失、监管执法宽松软、事故调查处理不到位等问题重点整治。此次圈定了企业主体责任、危险化学品安全等整治的重点。其中,六大问题是道路交通安全整治重点。一是重型货运车辆监管不到位问题。重点治理外来过境重型货车失控漏管、车辆和人员资质不合法、车辆技术状态不可控、非法改装、报废车辆违法挂牌、不合格车辆通过检测、货运车辆普遍超载、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货运装载源头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严查“百吨王”车辆。二是渣土车、水泥罐车等城市建设工程车辆监管缺位问题。重点整治夜间、凌晨等易漏管失控重点时段,渣土车、水泥罐车超载超限、违法运输行为。三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缺失问题。重点整治运输企业只收费不管理,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严查客运、危运企业违法挂靠、挂而不管行为,严厉打击“黑客车”“黑货车”和“黑客运企业”。四是路面秩序管控存在盲区。重点整治高速公路、集贸市场周边等重点路段和上下班高峰、农村集市、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交通秩序,严查“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和农村车辆违法载人、严重超员等问题。五是道路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公路及城郊城市道路、施工路段交通安全设施缺失,临水临崖、长大桥隧、连续长陡坡、团雾雨雪冰冻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开展道路安全风险评估,做到“一路一策”;加快省级挂牌督办的25处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治理,做好道路应急保障工作,必要时采取临时交通管制和警车带道等措施。六是部分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问题。重点整治道路运输事故多发频发地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控措施缺乏针对性,事故查处不严格,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

重点整治燃气站无证经营

与此同时,对煤矿、建筑工地、特种设备、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整治重点划定了“红线”。其中,消防安全重点整治公众聚集场所、大型综合体、高层地下建筑、养老院、高校、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场所、群租房、“多合一”场所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加强城中村、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依法查处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搭建、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和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重点整治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农村“煤改气”用户、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等存在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居民小区集中供热和工业生产等用气企业未落实燃气安全使用规定、未进行用气安全隐患自查整改;燃气供气企业对居民家庭用气管网安全检查不到位;高层建筑及公寓住户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等问题。

本报记者 张维(三秦都市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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