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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圈车位”不消费别停放

标签记者调查  停车场  火锅店  餐饮店  收费员  2011-06-19 09:22
 锥形筒圈出空地,一司机误以为是停车位,停车遭“处罚”,昨日本报A10版报道后,记者调查发现,西安不少商业门店前,锥形筒“圈地”现象随处可见,不少商家并不允许不在店内消费的车主在门前停车,而有些餐饮店门前,并没有画车位却有收费员收费。那么,门店用锥形筒和牌子“圈占车位”后,社会车辆能停吗?

  昨日下午4时,记者来到桃园南路与丰庆路十字路口一火锅店,刚把车停在门前,收费员走过来。“缴费,3块!”“这里没车位为何收费?”记者问。“收,这里是停车场。”收费员说。“地上没有车位就不应该缴费,要收费最好出示相关依据。”记者说。然而,对方无法出具非车位内的收费依据。据有关知情人说,车位施画需要经过一套程序,只有画了车位,才有可能被收费,不画车位收费不妥。

  现在许多商业门店前都摆起了锥形筒“圈地”,甚至一些施画的车位上,也被摆上了锥形筒或“请勿泊车”的牌子。

  记者在西安多处商业门店和餐饮店面调查时,都会不同程度地遇到“不在本店消费不能泊车”此类现象。对于这样的问题,各商业单位的答复是:这些车位我们买了。“停车位属于城市公共设施,一些酒店和单位索性就将车位租用了。这种做法并不违法。”昨日,陕西王炳森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蒋虎军说。“但这里面也存在合理性的问题,目前,西安停车资源非常短缺,如不合理利用,岂不造成公共施设的浪费?”蒋虎军说。

  对于西安道沿以上的停车问题,你还有什么好的建议,也可以拨打本报热线讨论。电话:(029)88429528 开通时间:上午10时至12时。

  本报记者 刘俊锋 实习记者 谢涛(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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