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IC供图
本报讯 昨日记者获悉,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房管局近日共同编制出台了今年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计划。凡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的企事业单位,在符合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可利用自有建设用地,开发建设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安居工程
建设用地计划实行单列
今年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为5542亩。在市政府下达各区县、开发区2011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中实行单列。各区县、开发区要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确保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不低于住房用地的30%。
计划要求,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是建设用地服务保障的重中之重,国土资源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等部门要相互衔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推进前期手续办理;督促和指导。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项目实施单位,抓紧完成用地审批手续。确保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等五类住房用地计划并落实到具体地块。
保障房用地不落实
停批商业开发土地供应手续
凡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不落实的区县,停批商业开发土地供应手续,不得进行土地招拍挂。实行“限房价竞地价”、“商品住房用地中配建保障性安居住房”等多种招拍挂供地政策。
商品房建设项目中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必须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保障性住房的建筑总面积、分摊的土地面积、套数、套型建筑面积、建成后由政府收回或收购的条件、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同步建设等约束性条件。
列入计划的企事业单位
可利用自有建设用地建保障房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要充分利用未利用地,尽量减少对农用地和耕地的占用。要加大对国有闲置土地的储备力度,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收回的国有土地和储备土地要优先安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对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的企事业单位,在符合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自有建设用地,开发建设保障性住房,优先解决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职工。
住建部肯定西安公积金试点保障房
更多保障房项目将获公积金支持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西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国家住房和建设部日前充分肯定西安市公积金试点保障性住房工作,并同意西安扩大支持经济适用房项目范围。
西安是全国28个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之一。在试点工作中,西安公积金中心把严控贷款风险、确保资金安全贯穿试点工作始终,从项目评审、抵押物登记到工程款支付、售房款回笼全程监控,并对贷款回收采取双线控制。
在贷款发放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资金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利用房产部门阳光售房系统对销售款回笼情况实施监控,及时将销售款转入中心监管账户实施封闭管理。
这些措施为资金风险构筑起了一道道严密的防护网。
据悉,住建部部长姜伟新日前对西安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认为西安的试点工作省、市领导重视,项目审批严格,工作开展扎实,放贷速度快,资金监管规范,在全国28个试点城市中走在了前列,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据悉,住建部已同意西安扩大支持经济适用房项目范围,要求西安按照有关审批程序,尽快将新增项目的申请报住建部。同时要求西安公积金管理中心紧紧抓住机遇,进一步深入推进试点工作,为全国作出表率。
今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
单位未调整缴存基数职工可投诉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今天开始,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正式进行调整,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15780元,单位应为职工调整缴存基数而未调整的,职工可向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投诉。
监督举报电话为:029-88353951 ,88353928。
西安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
已发放项目贷款9.9亿元
本报讯 作为国家首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城市,目前西安市已确定7个公积金贷款支持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已发放项目贷款9.9亿元。
2010年6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委批准西安为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并确定圣合家园等7个利用公积金贷款支持的经济适用房项目,总建筑面积214.48万平方米,发放贷款总额35.3亿元。目前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截至2011年5月底,已发放项目贷款9.9亿元。
据了解,2011年6月首笔发放的圣合家园三期项目贷款,目前已回收到账3000万元,预计在10月份还将还款4000万元,年底前将还清全部贷款9000万元。
圣合家园三期项目建筑规划总面积130227.82平方米,由18幢7~18层砖混及小高层建筑组成,总户数1438户,项目计划总投资39278.92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额度14000万元,实际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9000万元。
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大力支持下,目前18栋楼全部封顶,已进入室内装饰及设备安装阶段。截至5月底,该项目已销售760套,销售回款8200万元,支用工程款84笔,共计支付1.37亿元。
本组稿件由记者赵辉采写(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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