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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起西安停车收费用新票 旧票收费可拒付

标签经营管理  有限公司  服务中心  西安市  机动车  2011-08-13 17:10

从8月15日起,在西安市停车将统一使用新收费票据。8月12日上午,西安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暨西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正式成立,西安市长陈宝根出席并揭牌。此举标志着西安市政府解决西安道路拥挤、停车难问题又迈入到一个新的阶段。

为规范城市停车泊位的经营管理,整合全市公共停车资源,提升停车管理水平,优化城市生活秩序,市政府授权西安城投集团出资2.4亿元,成立西安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这家国有独资公司将集公共停车设施投资、建设、管理于一体,通过全面参与、加快推进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与运营,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达到公共停车资源“以运营促融资,以融资促建设,以建设促交通”的良性循环。

    新成立的公司将进行体制改革,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打破原有的公共停车设施收费工作由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城管执法局和市市政公用局三家承担的格局,加挂西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肩负起全市现有公共停车泊位收费管理的重任。对分属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城管执法局、市市政公用局的城市道路和城市环路、人行道、城市广场及高架桥下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泊位等城市公共停车资源进行统筹管理。同时,整合全市公共停车资源,加快城市公共停车设施的建设。

8月15日收费员将新装亮相

自8月15日起,西安市将正式启动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管理的新体制,原由市市政局、市城管执法局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的全市城镇道路机动车停放收费业务,统一移交西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负责管理。据了解,目前,已从城管、交警、市政等部门接管了全市城区范围内的2万余个车位的管理权,接管运营后,现有停车收费标准维持不变。目前,新票据发放、收费人员服装的发放工作顺利进行,8月15日,全市公共停车场将正式启用新的收费票据。所有收费人员将统一着新式服装,佩戴上岗证,为市民提供全新服务。

使用旧票收费可拒付停车费

为了实现公共停车场管理的有效衔接,原交警、城管、市政等部门的1200多名停车场收费员全部保留原岗不变,在配发新装后,继续从事收费工作。据西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介绍,在新票启用的同时,旧票从法律意义上就已经失效,已成为废票。如果有收费员在站点继续使用旧票收费,市民可以当场拨打投诉热线举报,拒付停车费。收费员使用旧票的行为一旦被中心核实后将取消其收费资格。

今后,新公司将对开放式停车场车位管理引入(移动 POS 机)占道停车管理系统;对封闭式停车场管理,配套建设无接触管理系统,实现停车业务全过程电子信息化管理,基本实现全市公共停车设施智能化管理,并形成全市停车管理系统联动机制。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建公共停车场。(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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