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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为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立规矩”

2021-01-22 17:31

  西安新闻网讯“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1月2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立规矩。

  加强公务活动用餐管理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事在全民、人人有责。《决定》第四条指出,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公职人员应当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引领社会文明消费。加强公务活动用餐管理,落实各项节约措施。单位食堂应当按照健康、从简原则提供饮食,合理搭配菜品,注重膳食平衡;根据用餐人数对食品采购、储存和加工实行动态管理,在明显位置张贴宣传标语或者宣传画,摆放提示牌,提醒适量取餐。单位应当健全节约用餐管理规范和监督检查制度,将规范和监督节约用餐纳入日常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督察,及时对浪费行为给予批评教育。

  《决定》第五条指出,教育、人力资源等部门应当对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等机构提出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的具体指导意见,加强指导监督,制止餐饮浪费。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等机构应当将节俭习惯养成教育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将履行勤俭节约,力戒铺张浪费列入文明与涵养教育。提升学校食堂管理水平,完善食品全链条节约管理,建立科学、绿色的供餐服务体系,打造节约型智慧食堂。建立健全师生节约用餐制度,完善食堂评价体系,建立褒奖节约、惩戒浪费长效机制。

  餐饮企业应积极发展大众餐饮

  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今也有越来越多的人纷纷投入“光盘行动”。《决定》第六条指出,餐饮经营者应当将节约粮食理念纳入餐饮服务全过程,通过教育培训,切实履行制止餐饮浪费的责任。餐饮经营者应当积极发展大众餐饮,提高菜品、主食质量,不断改进提升口味;合理调整菜品分量和规格,提供“半份菜”“小份菜”,倡导自助餐、分餐就餐方式;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理性消费,根据消费者需要提供公勺公筷和打包服务,不得设置最低消费标准,不得强制消费或变相强制消费。鼓励餐饮经营者对节约用餐的消费者通过返现、打折、积分、停车优惠等多种方式给予奖励。餐饮外卖平台服务提供者和旅游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用餐服务时,应当以醒目方式提示消费者节俭、健康就餐。餐饮行业协会应当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倡导餐饮经营者转变经营理念,积极主动作为,协力推动制止餐饮浪费工作。

  《决定》第七条指出,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日常检查,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分类管理、集中陈列出售。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将临近保质期的食品打折销售或予以捐赠。鼓励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进行非食用性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

  家庭聚会应适度点餐

  家庭是社会中最重要的组成单位,《决定》第八条规定,鼓励家庭自觉践行勤俭持家、厉行节约理念,科学适量采购食品。群体聚餐、家庭聚会等活动应当坚持科学适度点餐,文明健康用餐的节俭原则。倡导婚丧嫁娶、传统节庆节约用餐,反对大操大办,摒除讲排场、搞攀比等陋习旧俗。

  在全民提倡节约、反对浪费的大环境下,“大胃王吃播”因为暴食、催吐等浪费粮食的行为,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决定》明确,新闻媒体和各类信息平台应当积极开展制止餐饮浪费的公益宣传,报道先进典型,曝光浪费现象,禁止制作、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以及其他非理性消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引导公众树立科学合理的粮食消费观念。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张杨)(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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