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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志丹急寻南京确诊病例次密接人员,轨迹重合人员需立即上报!

2021-07-28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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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延安市志丹县疾控中心发布协查通告,全文如下:
2021年7月27日,志丹县新冠疫情联防联控办接到省应对疫情办转发协查函,7月20日在蓬莱赴长岛“和航祥龙号”确诊一名新冠肺炎患者(江苏省南京市陈某)。我县籍人员王某同乘,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B类)。
收到协查函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八版)》要求,第一时间对王某落实管控措施,现就王某7月20日以来活动路线及行动轨迹通告如下:
7月20日8:30,王某、安塞籍冯某某、宝塔籍李某、子长籍路某某等四人从青岛烟台市汉庭酒店到蓬莱码头,乘坐9:20分出发的“和航祥龙轮船”到达长岛游玩(轮船无固定座位),在轮船上接触江苏省南京市确诊病例陈某。到达长岛后4人租赁汽车一辆(车号不详),由王某驾驶汽车,四人在长岛游玩一圈。13:00左右,四人乘坐‘圣龙号龙船’返回蓬莱码头,乘坐出租车(车号不详),返回烟台市汉庭酒店,晚上20:00至22:00四人租赁电瓶车外出至北关街道游览后返回酒店,夜间未外出。
7月21日08:00,四人从烟台市汉庭酒店出发,乘坐出租车(车号不详)到达蓬莱机场,在候机室等待飞机,一直未外出,17:00左右由于航班取消,由怡莱酒店专车接送至该酒店入住(同乘人员4人,为王某、冯某某、李某、路某某),夜间未外出。
7月22日,11:00由怡莱酒店专车送至蓬莱机场(同乘6人,除王某、冯某某、李某、路某某外,另外两人姓名不详),在候机厅停留至14:33分,乘坐烟台至青岛北站D6046次动车(6车厢11F)于16:00到达青岛北站。全程佩戴口罩,未出车站,转乘青岛北至太原K882次列车(3车厢上铺18号),于7月23日06:18到达太原火车站,在候车厅候车,未外出。
7月23日,09:00乘坐太原至延安K1573次列车(10车厢3号下铺),于16:30到达延安火车站后,王某与冯某某、李某、路某某分开,由父亲王某某驾车接回(走303省道),于17:40返回志丹县城。18:13在灵皇地台胖老婆擀面皮店打包面皮,并在面皮店门口烧烤摊购买烧烤,随后到县委院内停车,18:23步行至县委门口蜜雪冰城购买饮品,18:26又步行至中心街,在老字号驴肉盖米饭打包饭后,返回家中,当日未外出。
7月24日,王某白天未外出,19:00至20:00随母亲2人步行从紫城家苑A座出发,沿河滨路河畔到彩虹大桥锻炼一圈后返回家中,当晚未外出。
7月25日,王某全天未外出。
7月26日,白天未外出,20:00接到协查通知后,由其母亲高某某陪同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核酸检测及健康监测,连夜进行集中隔离,第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上述时间与王某密接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及时向县疾控中心或所在地的镇办(中心)、社区如实报告行程轨迹。
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的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未接种疫苗的要及时到就近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向所县疾控中心和所在镇办(中心)报告,并第一时间与共同居住人员居家隔离,做到非必要不外出,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对于不如实报告行动轨迹,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志丹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1-6622451
志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电话:0911-6622225
志丹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7日
来源:华商报(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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