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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实施半月 西安未受太大影响

标签影响  结婚  婚姻法  司法解释  民政部门  2011-09-04 16:18

本报讯(记者程慧 实习生茹和 李欢)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自8月13日正式实施后,一度引发房产证加名热潮。对我市情侣登记结婚情况是否有较大影响?连日来记者进行了走访,我市民政部门表示,目前婚姻法新解释并未对我市婚姻登记量产生明显影响。

理性看待 结婚态度更慎重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规定,引起网友的广泛讨论。一些网友甚至支招:“找理由拖后婚期,等自己买了房再结婚,免得离婚时没保障。”

婚姻法新解释实施半月多以来,对我市情侣登记结婚是否产生较大影响?

“对我们没啥影响,毕竟结的是婚,不是房子。” 8月30日,在莲湖区婚姻登记处,家住桃园路的小刘说,“新解出台就出台吧,我们没怎么关注过这个事儿,该结婚还得结婚,没啥影响。”小刘认为,婚姻法新解释的出台,最大的作用是促使大家对结婚登记态度更慎重。

“要说新解释没有一点影响,也是不可能的。”在新城区婚姻登记处,前来登记的陈先生表示,新解释的影响,对正谈恋爱的人大一些,对决定结婚的,可能影响并不太大。

同比接近 对登记结婚影响不大

连日来,记者走访了主城各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普遍反映结婚登记情况变化不明显,跟以往同期相比差别不大。

据悉,自8月13日至31日,全市婚姻登记量为4063对,相比2010年同期的4174对,只减少了111对。其中碑林区今年为465对,比2010年同期510对减少了45对;新城区今年为238对,比2010年同期的270对减少了32对;莲湖区今年为356对,比2010年同期的341对增加了15对。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市民结婚可能会选日子,婚姻登记因此会有旺季淡季,“有时候在相邻的两天里,婚姻登记量都有可能出现几百对的增减。和去年同期相比,全市及各区县婚姻登记量变化并不明显,这表明婚姻法新解释并未对我市新人登记结婚造成较大影响。”(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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