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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贴“公务用车”加塞伤人 标识5元一张随意买

2025-02-27 15:08

近日,浙江宁波车主林女士反映称,过年前她在加油站排队洗车时,遇到一辆车门印着“省级机关公务用车”的轿车强行配合另一辆车加塞,下车理论时,对方继续开车,致林女士滑倒摔伤。后经核查,涉事车辆实际为私家车,系车主擅自在淘宝上购买的“公务用车车贴”粘贴。

私家车张贴“公务用车”加塞伤人

据林女士介绍,1月27日晚,她和朋友在宁波一加油站排队洗车时,遇到一辆贴着“省级机关公务用车”标识的“鄂DD”牌轿车故意卡位阻挡后面的车,与另一辆车配合加塞,引起现场排队的其他车主不满。

“我下车去和他们理论的时候,司机不仅拒绝沟通,还故意驾车往我站的方向逼近,再加上结冰路滑,我躲闪的时候整个人直接摔倒了,站都站不起来。”林女士称,在自己受伤后,该“公务用车”的驾驶员不仅未施以援手,反而指责她“碰瓷”,并威胁“过年在医院躺一天好吗?”在林女士报警后,两辆车驶离现场。

林女士称,事后自己多次拨打“公务用车”标识上的监督电话027-87238691,均无人接听。

随后林女士将此事向湖北省12345热线进行投诉。2月6日,荆州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回应称,确认林女士提供的车身所印监督电话为空号后,经市交管局的协助,最终确定涉事“鄂DD”车辆为宁波籍人士的私家车,车主私自伪造公务用车标识和虚假监督电话,并不存在公车私用的问题。

这让林女士非常疑惑,“私家车主可以随意伪造公务用车标识吗?”林女士表示,自己不需要任何经济赔偿,但希望相关部门能对涉事车主进行严肃处理。

“公务用车车贴”5元一张随意买

记者留意到,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官方网站的联系方式是027-87238196,与涉事车辆所粘贴 的 监 督 举 报 电 话 027-87238691数字不一致。

据悉,湖北当地的公务用车标识均为统一的白色字体“公务用车”配合白色线条,监督电话根据不同地区或部门印有不同的电话。该统一标识与上述涉事车辆所贴的标识不符。同日,荆州市交管局工作人员回应称,经调查,涉事车辆为私家车,“公务用车省级机关”标识是车主在淘宝上购买后擅自粘贴上去,民警已经对车主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恢复原状。

记者发现,在淘宝等电商平台搜索“公务用车车贴”,能看到各式各样的“公务用车车贴”出售。消费者可随意购买,最低只需要5元。店主称,如果想要更改监督电话,也可以选择定制车贴,并不需要购买者提供任何公务车证明。

律师说法

“公务车标识”在电商平台流通 属违法行为

如此重要的监督标识却可以随意购买、定制,是否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社会车辆私自张贴公务用车标识是否侵权?会造成什么恶劣影响?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邢鑫指出,虽然目前没有出台公务用车车贴等标识的针对性规定,但此类商品在淘宝等电商平台任意流通,本质上属于违法行为。商家若未经授权擅自制作、销售带有国家机关性质的标识,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相关规定,可处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甚至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相关规定,可能构成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他表示,社会车辆任意张贴公务用车标识这一现象的出现,不仅暴露出部分车主特权心理驱动、电商平台监管缺位、社会公众法律认知不足等问题,更可能产生诸多不利影响:其一,易混淆公众对公务用车的认知,损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其二,易滋生违法犯罪风险。其三,削弱公众监督实效,与标识化制度设立本意偏离。

邢鑫表示,遏制标识滥用需多方合力综合治理:建议电商平台建立关键词过滤机制,禁止违规销售公务用车标识;交管部门应联合网信办开展专项排查,对违法商家及买家依法追责。同时,推广防伪技术标识并完善举报机制,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对于社会车辆,需通过普法宣传明确此类行为的违法后果,形成法律威慑。 据澎湃(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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