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启动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 首批24人
2025-07-09 16:277月8日记者获悉,为打造一批县域普通高中(以下简称县中)领军教育教学人才,有力支撑县中全面振兴,根据教育部实施全国县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的要求,陕西省教育厅启动实施县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首批共24人。
县中头雁教师岗位推荐条件
此次计划实施范围为全省县(县级市)举办的普通高中任教教师(正职除外)。推荐条件为:
积极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热爱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师德师风高尚,为人师表、敬业爱生、廉洁从教,具有良好的教师形象。
坚守培根铸魂,教育思想科学,教育理念先进,育人成效显著。潜心钻研教学教法,专业知识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在“双新”改革、人工智能助力教育变革、创新拔尖人才培养等教育发展前沿领域有积极成效。具有较强团队精神和组织能力,协调带动县域内本学科教育教学发展,在指导、培养中青年教师方面有一定经验。
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获得过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优秀教师,可放宽职称条件到中小学一级教师。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长期在一线从事教育教学、教研工作,50周岁(含)以下,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到55周岁(含),其中学校校领导占比不超过总数的30%。
头雁教师岗位计划实行聘期制管理,每批聘期3年,连续聘任不得超过两届。首批从2025年7月开始,到2028年7月结束。
县中头雁教师岗位职责
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由入选教师建立县中头雁教师工作室,科学制定工作室建设方案,开展以课程育人、课堂教学、实践教研以及学生研究为主的“教学研”活动,同时通过听课评课、示范课、专题讲座、师徒结对、送培送教等方式,加强成员教师培养和指导,打造县域一体化发展教师团队。
工作室包括本县域该学科骨干教师代表、“优师计划”教师等,人数最多不超过15人,35岁以下青年教师比例不少于20%,“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支持计划”入选教师予以优先考虑。
引领教育教学改革。在完成所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基础上,紧跟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前沿,积极参加省、市、县各级教育教学改革活动,带领工作室成员深入调研本地区教育实际,对教学方法、课程建设、教育管理等工作开展本土化改革,探索形成一批区域内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志性教育教学成果。
提升教师数字化能力。积极探索数字赋能教师专业发展,主动学习并掌握运用多媒体教学、网络教学、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体验,积极参与区域内学校数字化建设的规划和实施,确保形成一批优质的数字化学习资源。
年度评估不合格则取消资格
头雁教师表现优秀且符合基本条件者,在头雁教师岗位下一聘期内予以优先考虑,年度评估不合格者、任期内离开县中教学岗位的,取消头雁教师岗位资格。
我省要求,各地要将头雁教师纳入地方教师专业发展体系建设,作为各级名师重点培养对象,在“国培计划”和各级教师培训中优先予以安排,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倾斜,对长期坚守县中工作的头雁教师在提拔任用、交流学习等方面给予倾斜;建立头雁教师“双导师”常态化支持服务机制,协调本地师范院校相关学科专家作为专业导师提供理论指导,协调本地市级以上教学名师作为教学导师提供实践指导。
据悉,教育部将对参与支持头雁教师的高校和个人在参评各级教学名师、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等时给予倾斜;头雁教师在参与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最美教师等推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会同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为工作室提供“同步课堂”音视频设备,给予3万元/个/年作为首批工作室启动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建设、组织工作室成员开展教科研、示范课、送培送教等工作费用支出。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任娜(西安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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