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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今起检查秋季教育收费 乱收费要退款道歉

标签检查  教育  务工人员  收费行为  学杂费  2011-09-15 11:56
本报讯 (记者 徐欣然)今日起,我市将开展全市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对我市2010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追溯至上一年度。被查出的乱收费,学校不仅要进行清退,还要向学生公布《清查公告》和《公开道歉书》。

    此次检查持续到12月15日。根据省物价局相关通知,此次检查主要针对17项重点内容,并对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是否严格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做好教育收费公示作出检查。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追溯至上一年度。

  重点查处17类违规行为

    据悉,此次检查重点共有17项内容: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中职教育对家庭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收学费政策落实情况;免除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杂费、借读费政策落实情况;义务教育阶段继续收取与录取学生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用的;进行与招生入学挂钩的乱收费的行为;未达到民办学校要求的改制学校,以民办学校名义乱收费的行为;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落实情况;幼儿园(所)收费政策执行情况;高等学校招生乱收费的行为;高等学校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为名,向安排财政拨款研究生收取学费的行为;未经批准,擅自缩减研究生计划内招生数,以招收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名义多收费的行为;继续收取各类证卡工本费(初次办理)、押金、保证金的行为;高等学校未经法定程序审批,以中外合作办学、示范性软件学院等名义乱收费的行为;冒用学历教育名义在录取体制外违规招生并收费的行为;成人教育及自学考试超标准及自立项目乱收费的行为;民办高校(包括独立学院)学历教育未按照所在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违规收费的行为;各级各类学校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或班委会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行为等。此外还包括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

  优先受理12358投诉举报

    昨日,记者从西安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得知,此次检查中对市民通过12358投诉举报的乱收费案件,将会优先受理,迅速检查,从严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物价部门会严格执行对举报人信息的保密制度,确保实名举报人依法得到保护。

    按照要求,对查出的乱收费,能清退的要清退,并主动向学生公布《清查公告》和《公开道歉书》,无法清退的,由价格主管等部门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对在检查处理中发现的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违规违纪问题和不配合检查、借故刁难、顶风违纪以及对抵制乱收费行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经济和行政责任。(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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