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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项医疗服务收费取消老百姓看病更实惠了

标签价格  服务项目  陕西省  老百姓  物价局  2011-10-11 15:09
为了规范我省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陕西省物价局、卫生厅下发通知,新增和规范我省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新的价格从2011年9月10日起执行。

  这次新增和规范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共299项,其中新增项目价格84项,新增子项目114项,规范项目价格91项,取消项目价格10项,新增及修订特殊卫生材料5项。

  物价部门要求,自2011年9月10日起,各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新增和规范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并向患者作好宣传解释工作。对不按规定擅自设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自行提高项目价格、分解和套用项目收费及超范围收取特殊卫生材料费的医疗机构要严肃查处,以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在新增手术项目价格中,镇痛泵(化疗泵)体内置入术最高限价特定医院为500元,三级医院为420元,二级医院为350元,收费包括取出术,但不含镇痛泵、化疗泵;肢体异物取出术最高限价特定医院每次为1100元,三级医院为900元,二级医院为700元,一级医院为600元。

  在新增其他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人工扩肛治疗最高限价为三级医院每次80元,二级医院60元,一级医院40元,收费包括器械扩肛。在规范其他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尿液分析最高限价三级医院每次5元,二级、一级医院均为4元,收费包括仪器法十项以下。取消了10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其中有共同性斜视矫正术,原价格为特定医院两次以上1090元,三级医院950元,二级医院840元,一级医院730元。

  具体医疗服务项目最高限价详见陕西省物价局网页(www.spic.gov.cn)。本报记者 张莉(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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