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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初装费128元/㎡ 住户称不缴就不给供电

标签记者  公交车  西安市  物价局  2011-10-28 10:20

“看新闻说物价局规定,今年供暖企业不能收取‘碰口费’,但是我们小区竟然要收取每平方米128元的市政集中供暖初装费,100平方米大小的房子,供暖初装费就要缴12800元,太不合理了。难道坐公交车之前,还需要先花钱投资买公交车吗?”昨日下午,家住西安市煤机花园的王先生向本报“问暖热线”投诉称。

住户:供暖初装费128元/㎡

随后,记者立即赶往位于矿山路口附近的煤机花园。看到记者来访,十几位住户将记者围住纷纷诉苦。刘老先生说:“我们这里原来是西安煤矿机械厂,后来改成公司了,小区里住的大部分是职工,以前实行自备锅炉供暖,今年要改成市政集中供暖。这暖气初装费一下子要缴纳1万元,我们退休工人一个月工资才1000多元,一年的工资就没了。”王女士也说:“很多住户都不愿意缴这个费用,厂里就有了不成文的规定,谁不缴就不给供电(很多住户必须要拿卡在小区充电) ;职工评 不上‘中干’,也不给供暖,大家对此非常气愤,但也没有办法。”李女士说:“我们小区有2600多户住户,如果每家缴纳按6000元计算的话,这笔费用就高达1500多万呢,这可不是小数目。但是他们这个供暖设备并不怎么好,每栋楼就装这么一个阀。”

收费处:这是厂里的规定

在该小区的社区宣传栏内张贴着《关于收取市政集中供暖初装费的实施办法》,上面写有:经厂部多方努力,引进市政集中供暖的手续已办理完成,并已进入设计施工阶段。市政集中供暖的初装费为:按住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28元收取。为了使职工家属在严寒的冬季享受到市政集中供暖,同时也为了减轻职工的负担,厂部决定对职工住户进行补贴。我单位分配给职工的住房,收费标准为:按住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8元收取(每平方米补贴40元);商品房(32、34、 36号楼),房屋外卖,已调出我单位的原职工,初装费均按住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28元收取。

    记者来到该小区收费处,几位工作人员得知来意后,“我们也是这里的住户,收这么多钱我们也有意见,但是没办法,这是厂里的规定,我们只是代收钱,然后把钱缴到太华热电公司。”“你说物价局规定不允许收取‘碰口费’,文件在哪里?我们又没见到下发的文件。”记者在现场看到,一位害怕断电的老太太缴纳了1万多元,但是收到的收款收据上仅盖有“市政集中供暖初装费”字样的章子以及经手人名字,此外没有任何公章。

热力公司:小区与厂方协商

由于临近下班时间,记者致电西安太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该处确实是他们公司给供暖,收取的费用可能是与小区厂方协商好的吧。当记者问及物价局规定今冬供暖不能收取“碰口费”时,对方表示:“那我再了解一下,具体情况明天再打电话说。”

物价局:不得收取供暖费以外其它费用

对此,西安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10月17日省物价局发出通知,自今冬2011年采暖期起,适当调整我省城市集中供热价格。通知明确要求规范供热企业收费行为,本次热价调整后,热力企业除热价以外,不得以入网费、开口费、管网建设费、管网材料费等名义向各类用热户收取其它费用。各类热交换站(或小区物业公司)除各设区市价格部门规定的热交换站到用户之间的损耗和费用外,不得再向用户加收其他费用。

首席记者姬娜(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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