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新闻说物价局规定,今年供暖企业不能收取‘碰口费’,但是我们小区竟然要收取每平方米128元的市政集中供暖初装费,100平方米大小的房子,供暖初装费就要缴12800元,太不合理了。难道坐公交车之前,还需要先花钱投资买公交车吗?”昨日下午,家住西安市煤机花园的王先生向本报“问暖热线”投诉称。
住户:供暖初装费128元/㎡
随后,记者立即赶往位于矿山路口附近的煤机花园。看到记者来访,十几位住户将记者围住纷纷诉苦。刘老先生说:“我们这里原来是西安煤矿机械厂,后来改成公司了,小区里住的大部分是职工,以前实行自备锅炉供暖,今年要改成市政集中供暖。这暖气初装费一下子要缴纳1万元,我们退休工人一个月工资才1000多元,一年的工资就没了。”王女士也说:“很多住户都不愿意缴这个费用,厂里就有了不成文的规定,谁不缴就不给供电(很多住户必须要拿卡在小区充电) ;职工评 不上‘中干’,也不给供暖,大家对此非常气愤,但也没有办法。”李女士说:“我们小区有2600多户住户,如果每家缴纳按6000元计算的话,这笔费用就高达1500多万呢,这可不是小数目。但是他们这个供暖设备并不怎么好,每栋楼就装这么一个阀。”
收费处:这是厂里的规定
在该小区的社区宣传栏内张贴着《关于收取市政集中供暖初装费的实施办法》,上面写有:经厂部多方努力,引进市政集中供暖的手续已办理完成,并已进入设计施工阶段。市政集中供暖的初装费为:按住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28元收取。为了使职工家属在严寒的冬季享受到市政集中供暖,同时也为了减轻职工的负担,厂部决定对职工住户进行补贴。我单位分配给职工的住房,收费标准为:按住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8元收取(每平方米补贴40元);商品房(32、34、 36号楼),房屋外卖,已调出我单位的原职工,初装费均按住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28元收取。
热力公司:小区与厂方协商
由于临近下班时间,记者致电西安太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该处确实是他们公司给供暖,收取的费用可能是与小区厂方协商好的吧。当记者问及物价局规定今冬供暖不能收取“碰口费”时,对方表示:“那我再了解一下,具体情况明天再打电话说。”
物价局:不得收取供暖费以外其它费用
对此,西安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10月17日省物价局发出通知,自今冬2011年采暖期起,适当调整我省城市集中供热价格。通知明确要求规范供热企业收费行为,本次热价调整后,热力企业除热价以外,不得以入网费、开口费、管网建设费、管网材料费等名义向各类用热户收取其它费用。各类热交换站(或小区物业公司)除各设区市价格部门规定的热交换站到用户之间的损耗和费用外,不得再向用户加收其他费用。
首席记者姬娜(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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