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西安召开了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试点启动大会。明年起,我市将在雁塔区、高陵县、蓝田县等三个区县进行首批试点。城乡独生子女户及农村双女户家庭年缴10元,子女和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保险赔偿。这一政策将使全市35万户符合参保条件的100多万人受惠。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双女户家庭的子女成长、成才风险较大,抵御风险能力相对较弱。据统计,西安市0~16岁的独生子女家庭父母每年因病、因意外平均死亡人数为220人,子女因病、因意外平均死亡人数为140人。
记者了解到,从2012年起,西安市在雁塔区、高陵县、蓝田县开始试点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每个家庭每年50元,其中市、区(县)两级财政承担40元,计划生育家庭只需要承担10元,符合条件者可自愿参保。据统计,这3个区县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约有5万户,预计在明年1月10日前完成参保户费用的收取。
而对于9区4县中的其他10个区县、沣东新城、高新区将根据本区域情况自行选择2至3个乡镇街办进行试点。“我们鼓励有条件的区县积极开展,明年将在全市全面铺开。”西安市人口计生委主任卫冬梅说。
此外,与全省乃至全国其他城市大多只保计生家庭子女不同,西安的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政策将计生家庭父母也纳入保障范围。保障内容也更全面。子女保障疾病住院医疗,全省率先。此外,据调查,其保费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保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参保条件
0~16周岁独生子女
及农村双女户家庭
1.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及农村双女户子女的家庭。(其中农村双女户家庭2009年7月1日前需满足两个孩子年龄间隔4年以上,2009年7月1日后无限制。)
2. 0~16周岁独生子女及农村双女户子女为第一参保人。0~16周岁独生子女及农村双女户子女的父母为第二参保人。
3. 一年一保,独生子女与父母同进同出。双女户家庭一女退出后,另一女与父母仍可参保。
如何参保
携相关证件
到社区(村)办理
据市人口计生委工作人员介绍,从下周开始,3个试点区县的计生专干将接受保险相关知识培训,此后各社区、各村的计生专干将通知符合参保条件的家庭。
独生子女家庭可携带户口本、全家身份证、独生子女光荣证前往社区或村办理。农村双女户家庭可持身份证和户口本在所在社区和村根据“双女户卡册登记”确认为计生家庭后进行办理。
都保些啥
子女5项 父母3项
(一)第一被保险人为子女
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 赔付比例 备注
意外身故 15000 100% 出生28日以上
疾病身故 15000 100% 出生28日以上,等待期:30日
意外医疗费用 18000 90% 包括门诊、住院
疾病住院医疗费用 20000 70% 等待期:30日
重大疾病(30种) 10000 100% 等待期:30日
(二)第二被保险人为父母
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 赔付比例 备注
意外身故 20000 100%
疾病身故 20000 100% 等待期:30日
重大疾病(30种) 10000 100% 等待期:30日
参保解惑
意外伤害身故怎么报?
被保险人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死亡的,按此项保险金额的100%给付死亡保险金。
疾病身故在等待期怎么报?
被保险人在30日等待期(续保不受等待期的限制)后因疾病身故,按该被保险人此项保险金额的100%给付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30天等待期内因疾病身故,计生家庭子女退还保险费;计生家庭父母按照该被保险人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怎么报?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实际支出的门诊及住院医疗费用,按90%给付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已经从当地社保或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本公司按余额进行给付。举例:因意外伤害门诊及住院共产生10000元医疗费,若社保报销3000元,余7000元;7000元×90%=6300元,计生保险报销6300元。
其他社保赔付后还能不能报?
被保险人在30日等待期后(续保无等待期)因疾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实际支出的、并在当地社会医疗保险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按70%给付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已经从当地社保或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本公司按余额进行给付。举例:因疾病住院产生医疗费10000元,若社保报销3000元,余7000元;7000元×70%=4900元,计生保险报销4900元。
多长时间能拿到保险金?
资料齐全,5000元以下理赔案件,将在7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5000元以上的理赔案件,12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重大案件将在20个工作日内得到保险金偿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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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种重大疾病有哪些?
1. 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死、3. 脑中风后遗症、4.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6. 终末期肾病、7.多个肢体缺失、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9. 良性脑肿瘤、10.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11.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12.深度昏迷、13.双耳失聪、14. 双目失明、15. 瘫痪、16. 心脏瓣膜手术、17.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18. 严重脑损伤、19.严重帕金森病、20. 严重Ⅲ度烧伤、21.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22.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23. 语言能力丧失、24.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25. 主动脉手术、26.脑动脉瘤开颅手术、27.严重多发性硬化症、28. 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病、29. 严重重症肌无力、30. 终末期肺病。
被保险人在30日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重大疾病,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10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或续保的,不受等待期的限制。
本组稿件由记者 梁璠采写(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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