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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43个县110万农村学生明春望吃上营养餐

标签食堂  农村  国务院  营养餐  教学点  2011-12-27 16:45

本报讯 12月26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43个县预计从明年春季开学起,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陕西110万名农村初中、小学学生,纳入到“营养餐计划”实施范围。

10月26日国务院决定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展试点,中央财政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据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处长祝亚肖介绍,根据国务院出台的相关意见,“营养餐计划”供餐模式分为三种:学校有食堂的或者可以配备食堂的,实行食堂供餐;学校目前没有食堂,可以向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单位集体食堂购买供餐服务;偏远山区的学校或教学点,由于规模小或其他原因,配备食堂的成本过高,购买供餐服务也不具备条件,可以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前提下实行个人或家庭托餐。供餐内容包括完整的午餐,提供蛋、奶、肉、蔬菜、水果等加餐或课间餐。

实行“营养餐计划”的县,会不会中止此前实施的“蛋奶工程”?祝亚肖表示,“蛋奶工程”是我省自主实施的惠民工程,与国家统一实施的“营养餐计划”并不冲突,因此也不会终止。我省预计明年春季开学起实施“营养餐计划”,近期将公布实施方案,解决两者之间的衔接问题,并明确“营养餐计划”的具体实施范围。

相关链接

全省这些县实施“营养餐计划”

周至县、扶风县、陇县、千阳县、麟游县、太白县、永寿县、长武县、淳化县、南郑县、城固县、洋县、西乡县、勉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留坝县、佛坪县、横山县、绥德县、米脂县、佳县、吴堡县、清涧县、子洲县、汉滨区、汉阴县、石泉县、宁陕县、紫阳县、岚皋县、平利县、镇坪县、旬阳县、白河县、商州区、洛南县、丹凤县、商南县、山阳县、镇安县、柞水县。

本组稿件由记者刘振采写(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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