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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种犬三环内不能养 个人禁止养烈性大型犬

标签事业单位  幼儿园  西安市  居住区  2012-01-10 15:39

本报讯 (记者 李倩) 近日,《西安市重点限养区内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名录》正式确定,2月1日起施行,涉及松狮等34种犬种。这些犬种将在重点限养区内禁止个人饲养。

三环内等重点限养区

个人禁养烈性大型犬

不久前,新修订的《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规定,自2012年2月1日起,在三环路以内区域及三环路以外的城镇居民居住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医院、文物古迹保护区、风景名胜游览区等重点限养区内,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究竟什么算烈性犬、大型犬?去年12月14日,市农委、市公安局参照世界犬业联盟公布的猛犬名单和北京、上海、南京等城市限养犬种名录,结合我市实际,公布了相关犬种名录,征询社会各界意见。

肩高50厘米以上

也属禁养犬只

在反复听取各方意见后,近日《西安市重点限养区内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名录》正式公布,涉及34种犬种。具体为:比特犬、土佐犬、阿根廷杜高犬、高加索犬、藏獒、马士提夫、意大利护卫犬、罗威纳犬、纽波利顿獒犬、威玛猎犬、中亚牧羊犬、加纳利犬、菲勒犬、牛头梗、法老王猎犬、阿富汗猎犬、德国牧羊犬、爱尔兰猎狼犬、英国斗牛犬、澳洲牧牛犬、苏俄牧羊犬、松狮犬、大丹犬、阿拉斯加雪撬犬、秋田犬、昆明犬、杜宾犬、川东猎犬、比利时玛利诺犬、中华田园犬(土狗)、日本狼青犬、灵缇犬、大白熊犬、圣伯纳犬等犬种,以及具有上述犬种血统的杂交犬和肩高50厘米(指成年犬的平均身高)以上的犬种。

但工作犬、导盲犬、助残犬等特殊用途的犬只,按《条例》相关规定执行。(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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