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都市快报》记者 翟少锋)明天(1月22日)就是除夕了,过年放炮自然是少不了。虽然外面是雪花纷飞,可炮店的生意是异常火爆。
今天一大早,石先生约了几个哥们一块到西安长兴路上的炮店来买炮,虽说这雪是越来越大,但是一点也没有影响到大伙买炮的热情。
炮店老板:这一个是八块钱一盒,两个给你1十五块,一共是四十,五十五,这个六十,这个给你算十块。
石先生:买了2000多块钱的炮。
记者:为什么买这么多呀?
石先生:给同事和朋友都带一些。
石先生朋友:过年嘛,高兴。
挑来选去,最后一算账,一共花了三千多,炮店老板甭提有多高兴了。这样的买主要多来几个,估计老板做梦都能笑醒。不过高兴归高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可不能马虎。
记者:知道今年规定哪些地方可以放炮吗?
石先生:指定地点可以放炮。
炮店老板:一般正儿八经的花炮上面,都写有禁止燃放的标识,比如说在易燃易爆危险区域不能燃放,在人群比较密集的地方不能燃放,未成年人必须在大人的监督下去燃放,大人放,小孩观看就行了,尽量不要让孩子去放花炮。
为了让大家平安过年,省政府专门设定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像国家机关、重要军事设施;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商场、旅馆、影剧院、网吧、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车站码头、机场的歌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机动车停车场;城市道路、过街天桥、地下通道以及地下空间;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场所及其外部安全距离以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等都不能燃放。春节期间多部门将联合行动,加大街面巡查,及时阻止、处罚不法燃放行为。如果有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这种恶意放炮行为最高也将进行五百元的经济处罚。
(西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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