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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西安三环内个人禁养大型犬

标签高加索犬  事业单位  西安市  比特犬  导盲犬  2012-02-06 22:36
 《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今日起施行,重点限养区内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条例》规定,在西安市划出重点限养区。其中,三环路以内区域以及三环路以外的城镇居民居住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医院、文物古迹保护区、风景名胜游览区等区域为重点限养区;其他区域为一般限养区。重点限

养区内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经批准后个人可养小型观赏犬,符合条件的,重点限养区内每户限养一只,一般限养区内每户不得超过两只。

  如果在重点限养区内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处理,每只犬可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处理或者处理后犬只返回的,没收其犬只。导盲犬和助残犬免交限养费。

  34种禁养犬类名录

  比特犬、土佐犬、阿根廷杜高犬、高加索犬、藏獒、马士提夫、意大利护卫犬、罗威纳犬、纽波利顿獒犬、威玛猎犬、中亚牧羊犬、加纳利犬、菲勒犬、牛头梗、法老王猎犬、阿富汗猎犬、德国牧羊犬、爱尔兰猎狼犬、英国斗牛犬、澳洲牧牛犬、苏俄牧羊犬、松狮犬、大丹犬、阿拉斯加雪橇犬、秋田犬、昆明犬、杜宾犬、川东猎犬、比利时玛利诺犬、中华田园犬(土狗)、日本狼青犬、灵缇犬、大白熊犬、圣伯纳犬等犬种,以及具有上述犬种血统的杂交犬和肩高50厘米(指成年犬的平均身高)以上的犬种。本报记者周艳涛刘兢(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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