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 (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刘靖 陈一楠)元月31号,国家工商总局发文要求,各地工商部门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包装、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等进行自查自纠,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如今二十天过去了,各个食品经营场所执行的情况如何呢?
临期食品简单的说就是快到保质期的食品。今天(2月20日)记者对西安的部分大型超市进行了走访。在这些超市的“食品区”,记者转了一圈,都没有发现“临期”食品销售区,而且很多临期产品都没有醒目的标识。
记者:有快过期的商品处理的地方没?
超市工作人员:没,没有。
记者:咱这有没有快到保质期产品专卖的地方?
超市工作人员:没有。
记者:都在货架上?
超市工作人员:嗯,都在货架上。
没有“临期食品专区”,并不代表超市里没有临期食品。在调查中记者发现,为了能把临期产品处理出去,超市的销售方式也是花样百出。
一、捆绑销售
在这些超市,临期食品不仅没有“醒目标注”,而且还“悄悄地”夹杂在赠品里和新鲜食品捆绑销售。
超市工作人员:这个是赠品么。
记者:这个我看快过期了么。
超市工作人员:24号的,保质期24号的。
记者:快过期了,今天都20号了。
二、滥竽充数
除此之外,甚至还有过期食品在货架上“滥竽充数”,记者在东仪路一家超市发现,货柜上竟然还摆放着2月19号就已经到了保质期的面包。
超市工作人员:就这一个,估计那个乱了,你重新挑一个吧,不好意思。
三、巧妙摆放
超市里的临期食品还有不少摆放上的小窍门。一般摆在货架最外面的往往是生产日期比较早的,而近期生产的商品一般都放在最里面。
记者:我看上面都是2月2号的么?
超市工作人员:你拿底下的,底下的都是新的。
记者:你还奇怪,把新的都放底下。
超市工作人员:不是我放的,是人家放的,你别给人家说。
四、双层标签
更有甚者,有的为了把临期食品卖出去,竟然在原来的标签上再贴上新的标签。
记者:你这个双层标签啥意思?
超市工作人员:现在打折呢么。
记者:这是之前的吧,有没有这个新鲜的?
超市工作人员:之前不是这个价是原价的。这回要上别的呢,要赶紧把这个卖掉。
看来这些超市在处理临期食品的时候真是煞费苦心,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被他们完全抛在了脑后。
严格来说,临期食品并未过期,食用后不会对人的健康产生不利影响,但是对于消费者来说,掏了一样的钱,谁不希望买到新鲜食品呢?
西安的不少大型超市没有临期食品专柜,普通消费者往往不会仔细翻看每种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有的市民买回去了才发现食品快过期了,甚至已经过期。
西安市民王先生:有时候买东西回去也发现快过期了,也比较懊恼,所以也长心眼了,一看便宜的先看看过期没过期。
西安市民:我挺注意的,我一般都看日期呢,如果快过期我不会买的。
看起来大家还都是希望商场能够对即将过期的产品进行标识,方便大家辨别。
西安市民曹女士:年龄大了眼神不好不一定每次要把老花镜戴上,这样既不方便,看起来也麻烦,那你立上一个专柜,那一目了然么,看的比较清楚一些,心里明白得很。
西安市民衣先生:对老百姓应该是有利吧,有个提醒吧,对老百姓有个提醒,省的人买了过期产品对身体有害。
临期并不是过期,其实消费者不用太过担心,而究竟还差多少天过期就算临期食品,国家并没有明确规定。不过率先执行这项政策的北京市工商局根据食品不同的保质期,划分了六类“临界限”:食品保质期为一年以上的,期满之日前45天;保质期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为20天;保质期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为10天;保质期少于15天的,期满之日前1至4天就算临期食品。希望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多多留心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从而避免买到即将过期或者过了保质期的食品。
(西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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