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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以跨区域为名收取择校费

标签学校  教师  教育部网站  新华社  艺术特长生  2012-02-24 16:00
 据新华社电教育部网站昨日公布《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占坑班”和以跨区域为名收取的“择校费”再度成为重中之重的治理任务。

  措施包括,坚决禁止学校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占坑班”),严禁公办学校教师参与各类

“占坑班”活动,严厉查处学校和教师在举办“占坑班”过程中的收费行为。制止跨区域招生和收费行为,要将优质普通高中的招生名额按不低于3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制止通过任何考试方式招生和收费的行为。制止通过招收特长生方式收费的行为,除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可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的学校以外,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一经查实,要坚决予以清退,无法清退的要收缴国库,对相关责任人要严肃问责。制止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招生和收费的行为。(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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