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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定期公布民办幼儿园和无证园名单

标签民办幼儿园  教育厅  计划  陕西  2012-03-27 10:10

本报讯(记者 张彦刚)省教育厅近日就清理民办幼儿园中无证办园行为发出通知,要求以县区为单位,坚持分类管理原则,帮助无证园尽快达标,同时将定期向社会公布现有民办幼儿园和无证园名单,以帮助家长放心选择民办园。

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有关部门了解到,为了解决学前教育“入园难,入园贵”等现实问题,我省从去年起启动了全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在增加投入改扩建一批幼儿园的同时,鼓励社会资金兴办民办幼儿园和企事业单位建设幼儿园,截至2011年10月份,陕西有各级各类幼儿园6269所,比2010年增加了2341所,其中公办园1924所,所占比率为30.69%,多措并举,有效的缓解了“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对于经过治理目前仍存在的部分无证民办幼儿园的问题,省教育厅要求,支持与规范管理并举,各地要深入调查研究无证园存在的原因,制定出台未登记注册幼儿园的登记注册办法,严格规范无证办园的登记注册工作,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依法受理民办幼儿园的登记注册、设置审批工作,要与支持公办幼儿园一样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省教育厅明确,各地、各市(区)应坚持分类管理,推进整体办园水平提升,对规模、办园条件与基本办园标准差距较小的无证园,加大指导和扶持力度,指导举办者通过合法融资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增加办学投入,尽快提升硬件水平,达到基本办园标准;指导规模、条件适中,有较好办学声誉和规范管理行为的无证园,通过互相整合、联合等可行方式,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并按照标准建好园舍、配齐教玩具等;对规模小、条件差的无证园,经努力整改后仍无法达到基本办园标准的,要坚决限制其办园行为,移交民政部门予以取缔。

省教育厅同时要求,在新审批设立幼儿园时,要考虑边远地区学龄前儿童的入园需求,优先考虑没有幼儿园覆盖的地区,引导民间资本在这些地区投资、捐资新建或改扩建民办幼儿园。(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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