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成员身处异地
全国联网一并计税
继全国主要城市个人住房信息、公积金信息、保障性住房信息相继启动联网工作之后,全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表示,“目前阶段个税改革已经不是税制的问题,而是一个技术问题。”在此之前,个人所得税按照个人征收,实行的是“收入属地征税”的征缴方式。而“以家庭为单位的综合计征”,则是以家庭为单位,将家庭成员收入加总后,统一征收个人所得税。
由此,中国大量“人户分离”、“异地收入”带来的问题就开始出现。即在“以家庭为单位综合计征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下,如何将身处不同地区的家庭成员的收入信息完成加总一并计税,就成为了最关键的技术问题。而实行地税个人信息全国联网是解决这一问题目前最为现实的途径。
试点综合税制
已有城市具备条件
个税改革不能全面铺开,但可以在一些经济条件比较发达的地区启动个税改革试点。
尽管目前个税“以家庭为单位的综合计税”改革尚在技术准备阶段,但在绝大部分专家学者看来,已经有部分城市具备进行试点的条件。
曾经供职北京税务部门,现任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的刘桓表示,在2004年、2005年的时候,北京个税信息已经覆盖了大多数的工薪阶层,已经具备了上述综合税制的实施,如果能在这个基础上逐步完善,在一些基础信息汇集比较齐全的地方,比如北京、上海、深圳、广东、苏州等城市开展试点综合税制,那么有这些经验,个税综合税制改革会更简单。
按“家庭”征收个税
可壮大中等收入阶层
“去年个税起征点才改过,今年再做调整的可能性不大。”刘尚希表示。
刘桓说,“个税起征点可以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物价指数挂钩,并且每三年自动调整一次。这样的常规性调整不用像现在这样兴师动众,可以用相关程序固化下来,比如人大常委会通过就可以调整。”个税和国家统计局的物价指数挂钩后,物价高了可以不征税,这样才能真正做到让老百姓的负担随着物价的上涨有所调整。
对于今后税收改革,财政部科研所所长贾康认为,可探讨如何培育中等收入阶层。“毕竟我国个人所得税还要经历一个动态优化的过程,在‘十二五’期间,我们需要对个人所得税再推出进一步动态优化的新方案,加入‘综合’机制和家庭赡养系数的区别机制,这些都可围绕积极培育、壮大中国的中等收入阶层这样一个导向。”据《山东商报》(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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