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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标签事业单位  承担  中共中央  新华社  国务院  2012-04-17 15:59
2011年3月23日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至今已施行一年有余,新华社昨日受权公布。这一关系3000多万“事业人”命运的宏观部署再引关注。

  《意见》共分为九个部分,是首个统领我国事业单位改革进程的“顶层设计”。

  《意见》规定清理规范现有事业单位。对未按规定设立或原承担特定任务已完成的,予以撤销。对布局结构不合理、设置过于分散、工作任务严重不足或职责相同相近的,予以整合。

  ■推进改革

  从严认定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

  《意见》指出,从严认定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涉及机构编制调整的,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额,主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中调剂出来的空额逐步解决。

  对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职能调整后,要重新明确事业单位职责、划定类别,工作任务不足的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对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调整为相关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确需单独设置行政机构的,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设置。

  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在过渡期内继续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职责,使用事业编制且只减不增。

  转企改制 养老医保有何变化

  《意见》指出,推进转企改制。为平稳推进转制工作,可给予过渡期,一般为5年。在过渡期内,对转制单位给予适当保留原有税收等优惠政策,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在离退休待遇方面,转制前已离退休人员,原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支付方式和待遇调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转制前参加工作、转制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保证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在医疗保障方面,离休人员继续执行现行办法,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转制前已退休人员,转制后继续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障等待遇。有条件的转制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

  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后,要依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逐步与原行政主管部门脱钩。

  逐步取消公益事业单位行政级别

  《意见》明确,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积极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逐步取消行政级别。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要建立信息披露制度,重要事项和年度报告要向社会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益服务事项要进行社会公示和听证。

  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分类人事管理,依据编制管理办法分类设岗,实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结合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实施绩效工资,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对其他事业单位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的原则,实施绩效工资。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调整机制。逐步建立起独立于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实行省级统筹,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统筹考虑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水平。

  改革时间表2020年建立公益服务体系

  《意见》在设定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时指出,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

  今后5年,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改革基本完成,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和机构编制等方面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管办分离、完善治理结构等改革取得较大突破,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实现改革的总体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注意把握节奏,条件成熟的可率先改革,暂不具备条件的允许过渡,不搞“一刀切”。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或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陕西现状

  事业单位分类已经开始

  在今年2月份召开的全省编办主任会议中,省编办主任王绪刚提出,今年我省机构编制工作的重点之一就是“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我省将首先明晰不同事业单位的功能定位,将“行政类”和“经营类”单位从事业单位序列中分离出去,以促进政事分开和事企分开。同时,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进一步细分为“两小类”,也就是中央文件中所提出的“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

  “分类时坚持以社会功能为依据,不附加其他条件,不把经费供给方式和人员是否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机构名称作为标准。”王绪刚特别强调,“要防止经营类事业单位往公益类挤、公益类事业单位往行政类靠的倾向。”

  昨日,记者从省编办了解到,我省正在对全省事业单位的分类进行研讨。

  在事业单位改革方面,我省早已开始探索。2009年10月,陕西省歌舞剧院等8家经营性事业单位全部转制为企业,共同组成陕西演艺集团。2011年,省、市、县三级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全部完成转企工作,涉及单位400余家,近3万人。新闻出版等事业单位改企也在同时展开。 本报记者冯强

  ■改革影响

  直接或间接影响上亿人

  目前,全国共有126万个事业单位,其中,有3000多万名正式职工,900万名离退休人员。可能全国有上亿人都会直接或间接受这项改革的影响。

  时隔一年,现在向广大公众来公布恰好体现了事业单位改革的三个特点,那就是范围广,难度大,影响多。在整个的改革的设计过程当中,我们的主要目标是什么呢?其实很简单,就是要去除掉现在的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行政和企业的一些功能,来凸显公益服务。中国人才研究会副会长吴德贵表示,持续十五六年的事业单位改革一直进展迟缓,主要因为长期以来改革步骤逻辑关系颠倒,欠缺整体谋划和系统安排,而《意见》即在强调统筹改革的重要性。

  “《意见》明确事业单位改革分两个阶段进行:2011年至2015年,主要完成分类,部分转为企业或划归政府行政机构;2016至2020年,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中国特色的公益服务体系,”吴德贵说,“但目前各地还多处在研究阶段,到第二个五年才有望啃下‘硬骨头’,去年这一年的实质性突破也并不大。”

  本组稿件除署名外综合新华社、央视、《人民日报》、《新京报》等

  ■延伸阅读

  事业单位改革大事记

  1992年,首次提出

  中共十四大提出,按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不同特点,逐步建立人事制度。

  2000年,明确改革方向

  中央下发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明确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

  2002年,明确聘任制度政策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原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明确了聘用制度的相关政策规定。

  2009年,事业单位养老改革方案

  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

  2010年,十七届五中全会再提

  十七届五中全会再次要求,积极稳妥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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