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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种消化系统药物下月降价 涉及多个高价药

标签药品生产  零售价格  医疗卫生  发改委  常用药  2012-04-26 09:37

本报讯 (记者张维)昨日,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改委通知,从5月1日起,部分消化系统类药品零售最高限价调整,共涉及53个品种,346个剂型规格,平均降幅17%,其中高价药品平均降幅22%。我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相关药品的价格不得超过国家公布的价格。

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消化类等药品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附表中看到,此次降价的53种消化系统药物,涉及60个单独定价的高价药品和286个统一定价的普通药品,雷贝拉唑钠肠溶片、兰索拉唑肠溶片、甘草酸二铵胶囊等常用药位列其中。

省物价局明确,所列药品价格为按通用名称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格。未列规格、剂型等,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在5月10日前申报核价资料,省物价局将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及国家发改委有关规定,另文公布其在我省执行的最高零售价格;5月15日以后,未公布最高零售价格的补充剂型规格药品,不得按原价格在省内销售。(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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