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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闹非法获利潜规则曝光:有名气不愁没活干

标签医疗  医院  潜规则曝光  卫生部  公安部  2012-05-08 10:56

针对医闹日益猖獗的现状,4月30日,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通告明确,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此后,医闹将受治安处罚甚至被追刑事责任。

近年来,虽然国家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以及医疗保障覆盖范围的不断扩大,使得日益严重的“看病难、看病贵”的情况得到了一定的缓解,但是在现今医疗资源严重供应不足的情况下,在当前的医院公益性频遭盈利冲动的道德拷问下,中国的医患矛盾似乎并没有能够得到根本的解决。这就成为医闹的存在土壤和条件。而从另一个角度说,医闹正是医患纠纷无法调解、无法平息的畸形产物。

目前,在医院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每天穿梭于各大医院之间,努力寻找着“商机”……他们往往和出现医疗纠纷的患者家属互相利用,或是在医院门前聚众静坐,或是拉起条幅给医院施压,甚至将死者或伤者抬到门诊大厅,通过这些方式,向医院索取高额赔偿,他们再从中分红,扰乱了正常的就医秩序。这个特殊的人群目前已呈现职业化发展趋势,给医院的正常秩序造成巨大危害——这就是“职业医闹”群体。

横山40名医护人员被迫灵前下跪

灵堂前,一位中年男子痛哭流涕念着追悼词,两旁站着戴白花的年轻男女。“闫家过去一直很信任我,但我愧对闫家,他们把五口人的生命交给我,我们在行医过程中导致您大面积胃穿孔,造成我终身的遗憾……”一中年男子边流泪边念稿件,语气极为悲痛。念毕,中年男子和两旁站立者一起向灵堂下跪磕头。近日,网友上传一段视频称,横山县百信医院因治死病人,院长披麻戴孝带领全体医护人员集体作检讨。这段长3分22秒的视频里,院长安亚宏痛哭流涕,带领40多名医生护士向灵堂下跪磕头,恳请死者家属谅解。

事情起因于3月8日下午,横山县的百信医院接收5名因食物中毒的患者,其中1名患者闫某病情较重,当晚转入榆林一院继续救治,随后患者闫某救治无效死亡。患者死亡后,按照死者家属要求,百信医院与其签下停业整顿3个月,否则赔偿300万元的协议。在死者追悼仪式上,百信医院院长带领40多名医生赶赴闫家大院吊唁并下跪,其视频近日在网上迅速传播,在全国引起轰动,相关评论连篇累牍,被称为医闹的“升级版”。

类似的医闹,在全国各地时有发生。近日,中华医院管理学会对全国270家各级医院进行了专项调查,全国有73.33%的医院出现过病人及其家属用暴力殴打、威胁、辱骂医务人员;59.63%的医院发生过因病人对治疗结果不满意,扰乱医院正常诊疗秩序、威胁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事件;61.48%的医院发生过病人去世后,病人家属在院内摆设花圈、烧纸、设置灵堂等。一些地区还发生过患者杀害医生的恶性事件。

八成医疗机构遭遇医疗纠纷

所谓医闹,就是当患者因救治无效而死亡或出现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后,患者家属或家属之外的行为人,在医院搭建灵棚、设置灵堂、哭闹喊冤、燃放鞭炮、焚烧纸钱,甚至殴打、杀害医务人员等非正常方式和手段,以达到医院掏钱了事的目的。2009年,西安市东郊一家企业的退休干部因高血压被送到西安电子二路附近一家医院就诊疗养。2010年2月23日,老人去世。其子女怀疑是医生没有经过家属的同意签字,就给父亲注射了某种注射液造成的;而院方解释用药正常。死者的遗体被家属停放在了医院的太平间里达一个多月。

据院方称:2010年2月23日患者死亡,家属不处理尸体。3月8日家属书面申请,要求医院给予30万元了结事情。3月22日早10时许,死者子女纠集多人在医院门口拉条幅、竖花圈、停棺材、散发传单,并聚集30余不明身份人员,多次封堵医院大门,扬言要冲击医院。为防不测,医院已组织医护人员成立护院队以防事态升级造成人身伤害。2010年3月25日,双方交涉无果,死者家属用十几个花圈堵住了医院的大门。吸引了众多路人和群众围观,交通被堵塞。造成医院患者及家属不能正常出入,正常医疗活动几近瘫痪。2011年3月11日,礼泉县中医医院一位高龄女病人因并发栓塞导致死亡。家属开口30万了事。可礼泉县中医医院全院职工工资一月20来万,该院无法满足家属的要求。家属便组织一帮人在医院行凶闹事,砸了玻璃砸仪器,如入无人之境。闹完事后,将尸首大厅一摆。以此要挟:非要30万元赔偿费不可。2011年9月6日,32岁女子郭某,因怀孕5个月去西安女子医院做引产手术,例行医院手术前所有检查项目后,在冲洗妇科疾病时,却意外死亡。家属认为,病人在医院死亡,医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协商无果后,家属用花圈封堵医院大门,为死者讨说法。

以上案例只是冰山的一角,根据卫生部统计,2010年全国医闹事件共发生17243起,比五年前多了近7000起。“基本8成以上的医疗机构都发生过或大或小的医疗纠纷。”西安市卫生局医政科一位工作人员坦言。

医闹非法获利的潜规则

为了应对医闹,几年前广东一些医院的医生曾经戴钢盔上班,一时舆论哗然。今年3月东莞出台的规定:医院保卫室可配钢叉、催泪剂等攻击性装备对付“医闹”,变被动防御,为“主动进攻”,此项规定再次引发争议。如何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从源头扼杀制止医闹的非法行径,成为人们关注的热门话题。

为了解“医闹”真相,5月4日,记者走访了西安各大医院。在病房过道、卫生间、门诊大厅的墙壁上偶尔会发现这样的字样:“承接医疗纠纷、开医院发票等各项业务。”记者拨通了其中的几个,对方均表示,只要能提供患者病例和索赔要求,就能帮助其解决问题。

记者拨通了其中的一个电话号码,向其表示有医疗纠纷向他求助。电话另一端传来的是一个中年男性的声音:“只要你提供出详细的病历和事情的原因,我们基本都能解决。”至于收费标准,对方则表示必须面谈。

随后,记者通过熟人,找到了一位职业医闹,该人年近40岁,姓赵,在西安一家律师事务所当法律工作者,由于没有律师证揽不来生意,另辟蹊径主要参与代理医疗纠纷。据该男子讲,他曾参与多次“医疗纠纷”的活动,最成功一次是在东郊某医院,妇女案难产死亡,他策划组织家属并雇用社会闲散人员,摆花圈堵门,最终讨要20万元补偿。最失败的,是在西安西郊一家大医院,以老年病人被误诊成脑瘫,患者家属慕名找到他,在他的安排下,拉横幅堵大门,但公安出面后,患者家属接受了调解,结果他只拿到了2000元的辛苦费,他感到非常失败。据老赵介绍,每个“职业医闹”团体都有很多业务员,他们多是无业人员,每天穿梭在各医院寻找“商机”。医院的手术室、儿科、妇产科等科室,甚至太平间,都是他们揽生意的好地方。他们和出现医疗纠纷的患者家属互相利用,一种是在医院门前聚众静坐,或是拉起条幅给医院施压,甚至将死者或伤者抬到门诊大厅;还有一种是“文武全用”即除静坐示威外还要对医生或医政科以及相关负责人进行人身攻击,以此给医院施压。

老赵还表示,在索赔时,“医闹”团体一般通过两种方式收费:一种是从医院赔付的总赔偿额中,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成;另一种是由患者家属说出一个赔偿底数,他们负责跟医院谈更高的价格,获得赔偿后,超出底数的部分全部归他们所有。据了解,如按一起“价值”为20万元的医疗纠纷为例,如果赔偿“顺利”,“医闹”通常可以收取两成的“好处费”——即4万元。这4万元“好处费”再由“医闹”的组织者抽取大头后向其他人派发。

记者问老赵照这样的话一个月能收入多少钱?他以商业机密为由竟不肯说。但他说他并不缺活干,在这行干得久了有点小名气,请的人比较多,全省到处跑忙得很。

能躲则躲能推则推

与“医闹”有多次接触的西安市一家医院医政科科长总结了“医闹”做事的规律。职业医闹都是有组织的,一般都是由资深的“医闹”在医院打探搜集医疗纠纷。得到消息后,“医闹”第一时间与患者家属取得联系,摇身变成患者“家属”,并取得他们的信任,为其“出谋划策”,准备索赔。然后是明确分工。通常情况下,真正的患者家属只需要出现在医院门口即可,便于医护人员的指认,而“医闹”担负静坐、谈判、购买和发放食物等任务。等闹到一定程度后,“医闹”与患者家属会主动一起找医院协商。如果医院一旦不能满足条件,“医闹”就拍桌子、砸板凳,迅速变脸在医院内外大闹,试图在医院“内忧外困”的情况下,迫使医院妥协。但并不是所有的医院都“逆来顺受”,当有一些医院执意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时,“医闹”就开始打人、砸东西、骚扰患者、干扰医生办公等等,制造更大的负面影响。个别医院一般到这个时候都被折腾得身心疲惫了,但“医闹”并不会善罢甘休,甚至还扬言要对医院院长、主管医生等进行报复。

据西安市一家民营医院负责人称,医院曾多次遭遇“医闹”,他们与某些“医闹”都成了“熟人”。该负责人无奈地表示,由于“医闹”无理取闹,“明哲保身”成了眼下许多医生的信条。一遇疑难杂症,不少医生不约而同地选择回避,“能躲则躲,能推则推”,生怕“引火烧身”。

从头戴钢盔到配钢叉催泪剂对付“医闹”

为了防止医闹,几年前广东一些医院的医生曾经戴钢盔上班,一时舆论哗然。今年3月东莞又出台规定:医院保卫室可配钢叉、催泪剂等攻击性装备对付“医闹”,变被动防御,为“主动进攻”,此项规定近日引发争议。

“我不赞成这种做法”,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医院配钢叉、催泪剂的消极做法在气氛等各方面加重医患隔阂,只能加重医患关系的紧张。他表示,要缓解医患关系,应该从多方面努力,首先政府要加大投资,让老百姓少掏腰包。

“医德人文精神的沦落是医患关系紧张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钟南山指出,一些医护人员连起码的医德底线都没有,出现了活婴当死婴、堕胎药当安胎药用的荒唐事。

钟南山最后说,病人的期待过高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医患关系趋于紧张。“现在是购买服务,病人的理解是我买头等舱,你就得给我头等舱,我要奔驰你就不能给我别的。但在医院你多花钱不见得就能把人救得活,医疗和其他领域不一样,有很大的未知数。一般的公众认为我给了这么多钱就得给我治好,这根本不可能”。

陕西立刚律师事务所律师房立刚认为,现在两部委发布《通告》打击医闹,首先是一个进步,至少有专门的法律来规范这件事,虽然以前的《刑法》、《治安管理条例》都有提到,但成效不大。公安系统的加入,必将会有力地保护医护人员的安全,保证医疗秩序的正常。谈到发布《通告》之后,能不能彻底解决医闹问题时,他举例表示,这好比水污染了,找到污染源头,才可以保证清水长流。同样,在医闹问题上也是如此,单凭一个《通告》想要彻底解决问题是不切实际的。要挖掘医闹背后的实质问题才是关键,只有真正找到了不安定的源头和原因,对症下药,才能保证稳定和谐。房立刚说,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司法裁判体系,是处理医患纠纷的唯一有效途径。《通告》只强调了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这没有错,但更应考虑如何治本的问题。

西安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王国琪认为,从社会和法律的角度讲,医闹的频发也反映出医疗纠纷调解部门的缺失。他说,消除“医闹”最好的办法就是消除患者“告不如闹”的心理预期,但主要是通过改革重建医患信任。而重建医患信任不是短期就能够做到的,这需要通过医院的服务和医疗水平长时间的在患者的心目中建立地位。患者如果遇到医疗纠纷需要完全的平等,需要建立第三方的机制对医疗鉴定进行监督,让患者感到公平、公正和公开。

医患江湖究竟谁是弱者

建立互信的医患关系才是解决之本

病人和家属在对治疗效果不满意后,和医生“翻脸”,到医院讨说法要赔偿,已成医疗单位一景。上至“三甲”大医院,下至个体小诊所,名医、刚上岗的实习医生均在所难免。

“我们很害怕病人家属来闹,但又习以为常了。”西安市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三甲医院的行政人员说。“一是影响了医院正常秩序,影响其他患者就医,而另一方面,也会给医院的声誉带来恶劣影响。”而一位正在和医院闹事的患者家属表示:“医院的错误让我们无法容忍,简直是拿人的生命开玩笑,和草菅人命并无二致。而得到院方合理的解释却很难,更别说经济补偿了。”

我国恶性医闹事件频频发生,患者维权暴力化倾向日趋普遍,已经到了严重影响正常医疗秩序的不堪地步,医患之间起码的信任面临危机。来自于医患群体的共识是,两者关系紧张的症结不是单靠一个强制规定就能解决的,双方最缺乏的就是沟通与信任。而尽快建立和完善医疗纠纷的处理解决机制,被指为遏制医疗纠纷所引发暴力和群体事件疯狂蔓延的迫切需要,也是社会民生和谐的迫切需要,也是政府展现其执政能力的迫切需要!

闹还是不闹都很纠结

4月30日上午,右小腿近膝盖部肿胀化脓的四川籍农民工梁康训,在打工所在的咸阳市一“三甲”医院拍片确诊为“骨折固定处钢板断离”。一年半前他骑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右小腿胫骨上三分之一处骨折,在老家一所医院行内固定术。手术后一直感觉挺好的,原本今年就要去掉钢板。但现在发现钢板断了,断裂处还发生感染化脓。

虽然术前医生明确告诉他有钢板断裂可能,但真的发生在自己身上,梁康训疑惑为啥自己这么倒霉。面对必需的再次手术和残疾可能,梁康训和家人“愤怒”了。他已经电话通知老家亲人去医院讨个说法,目的就是让医院赔偿自己第一次手术失败的损失和后期治疗即将产生的费用。“我相信你们医院,连命都交给了,可得到的结果可能是后半生的残疾。”面对一触即发的医患纠纷,梁康训和家属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先看医院的态度。满足我们要求就拿钱走人;要是医院狡辩就只好闹事了”,其他亲戚也有了帮忙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毕竟被医院坑了的事情,可能会发生在任何一家人的身上”。

就在这一天,卫生部官方网站刊登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通告指出,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而像梁康训想实施的医闹行为,将受治安处罚甚至被究刑责。这一规定让梁康训内心更为纠结,在他看来,想让医院主动承认错误,“不闹事不成的。要通过目前正常的程序解决,一则时间长等不及啊;二则外行和内行扯筋,吃亏的必定是患者。”

维权暴力下的医疗担忧

不争的事实是,我国恶性医闹事件频频发生之下,患者维权暴力化倾向日趋普遍,这已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医疗秩序,加剧了医患之间的不信任。接受记者采访的患者表示,面对众多医院,患者的选择仍停留在口口相传的医院口碑上,至于诊治是否科学得当,脑海一片茫然,只能从治疗结果上感受自己是不是找对了医院,寻准了医生,揣度自己是不是被误诊误治。在整个治疗过程中完全处于被动挨打地位。对此一位医生反驳道,患者个体差异很大,对医疗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甚至将其当成一种交易,即,我今天花钱了,就要买健康,给不了,就是医生的错。

随着患方与医方纠纷攻防的强弱转化,医患纠纷大有从民事经济纠纷走向群体性政治事件的危险。一位医疗行政人员谈及我国医患纠纷的现实状况时,提到了“触目惊心”这个词,他说,“闹”的背后原因之一是“多闹多得赔偿”。有医生评价说,尤其是出现在医院治疗后死亡的情况,如果家属带人来闹,医院也往往害怕把事情闹大。

西安南郊一家医院的医生向记者透露,如果科室遭遇医闹,得罪病人的医护人员首先会因为惹事被批评处理,病人告到院办,科室主任也要负领导责任一并受罚。医疗纠纷让医院掏了钱,赔偿金的一半要由医生掏腰包。这位医生表示,只好通过给其他患者多开药,或多开检查项目等方式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今年四月底,卫生部、公安部重申打击医闹决心,再次引发网络大讨论。很多网友认为,医患关系紧张的症结不是单靠一个强制规定就能解决的。

医疗专家担忧,愈演愈烈的医闹,已将全社会医务人员推到社会矛盾的风口浪尖上。医生把更多的精力用在如何保护自己上,病人无法得到最佳医疗效果,导致家属将愤怒发泄到医务人员身上,形成医务人员更加人人自危的恶性循环。建立公平合理有效的处理机制

《中国青年报》的一项调查证明,医患纠纷最大误区是让患者先进行医疗鉴定,导致患者的不信任和抵触情绪。在患者看来,医患纠纷让卫生局组织鉴定,相当于儿子犯错由老子处理,这就是为什么我国的医疗事故鉴定模式长期得不到老百姓的认可和信任。医疗专家提示,此模式不改,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将无法得到老百姓的认可和信任,医疗纠纷将无法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因此形成的医闹和群体事件将无法得以消除。

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医疗纠纷同样遭遇“医疗双轨制”的困境。依照国务院2002年颁布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医疗纠纷首先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而依照《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则需要进行司法鉴定。两套鉴定程序往往成为医患博弈的焦点,一定程度上也令法院无所适从。

卫生法学界普遍认为应及时废止前述条例,但仍停留在呼吁阶段。条例未能废止,只能由医疗鉴定委员会来作出裁断。

东南大学卫生法学研究所所长张赞宁认为,应当制定出一部能符合医学科学规律和医疗行为特征的《医疗纠纷处理法》。北京理工大学司法高等研究所主任徐昕则寄望于中立的第三方调解机制:发生纠纷时,医患双方都可以立即拨打医疗纠纷“专号”,独立司法机构会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取证、谈话、笔录以及保护现场、清理闲杂人员和处置尸体;随后,会公布初步意见、结果,征求双方意见,调解或进入赔偿阶段;如果性质恶劣或意见分歧,可以直接进入司法程序进行相关的医疗鉴定和诉讼阶段。

张赞宁强调,首先,该机构要脱离医疗行业独立于司法机构,建立在公安系统或综合执法系统方面;其次,机构职能组成要有公安法医、公安干警、律师或司法人员三方面。

时评员张忆宁提请医患在处理纠纷时注意,不管孰是孰非,都应具有一定法律意识,通过正当的途径解决,这样才能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让他人有漏洞可钻。否则,一旦另一方抓住你的致命漏洞,即使你再无辜,也会因你自己的疏忽而付出一定的代价。(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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