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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70周岁可向社区申领高龄补贴

标签老人  社区  陕西省  老年人  2012-05-08 11:00
从5月1日起,《陕西省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正式开始实施,其中一条重要规定就是将高龄补贴享受范围下调至70周岁。昨日,记者从省老龄委了解到,《调整我省高龄老人补贴生活保健补贴标准》实施细则也已正式出台,
从今年5月1日起,我省70岁以上老人可申领高龄补贴。

  哪些人可申领补贴?

  按照规定,凡具有陕西省户籍,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依据本人申请,均可享受生活保健补贴。新规定实施后,我省享受高龄保健补贴的老人将新增170—190万人。

  补贴标准是怎样的?

  对70—7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对80—8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对90—9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300元。

  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按照不低于上述标准的原则,确定当地具体补贴标准;此前执行标准已高于上述标准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继续执行当地已经出台的优待政策。调整后的标准,从2012年5月1日起执行。

  补贴如何申请?

  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三份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三张),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陕西省高龄老人补贴申请登记表》。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本人的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三份)。

  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在接到申请后,核实情况并出具初审评议,同时在辖区内张榜公布7日。无异议后,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将申请材料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审核。审核无误后,报县(市、区)老龄部门审批。县(市、区)老龄部门在受理申报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核审批,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纳入高龄补贴的发放范围并按要求实施发放。

  另外,从今年5月1日开始,我省办理敬老优待证的年龄下调至65周岁。昨日,省老龄委相关人员介绍,从今年5月份开始,符合办理条件的老人均可向村(居)民委员会提交办理敬老优待证申请表,然后逐级上报办理,最后由各设区市、县(区)老龄办统一向老人发放敬老优待证。原则上不受理个人办证。 本报记者 李治燕(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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