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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连续三次没主动给乘客发票 被罚款100元

标签手机  执法人员  出租车  实习生  2012-05-13 15:31

本报讯 (首席记者姬娜实习生谭琴)你知道吗?的哥不主动给乘客出具专用票据是要罚款的。司机容某连续3次没有主动撕发票给乘客,被处罚了100元。另一方面也提醒广大乘客,不管是否报销,记得索要发票,否则丢了东西就不好找回了。

昨天7时,在西安火车站附近,一位女乘客拉开陕 AU282×出租车的门准备上车, “咦,手机?”女乘客拿起后排座位上的一部三星手机说,司机容某看了后说:“这是我车上的手机,是我的。”女乘客也争辩说:“是我捡的,应该是我的”。争执引起火车站广场管委会出租车稽查大队执法人员的注意,执法人员从女乘客手中拿过手机,最终得知这部手机是已下车的男乘客落下的。当询问男乘客下车多久了时,司机容某说有1个小时,可细心的执法人员发现计价器上有3张打过的车票都没有交给乘客,而最近一张票显示的下车时间是6:30。

不一会儿,一名江苏籍旅客徐先生向执法人员求助,说他的手机丢在出租车上了,手机里有很多自己的工程图纸照片,十分重要。经过验看和确认,这部三星手机确实是徐先生所遗失的。

相关负责人张喆说,根据《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56条规定,驾驶员营运服务不符合行业规范服务标准的,并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行业规范服务标准中要求,乘客下车时,驾驶员应主动提醒乘客携带好随身物品,同时要主动向乘客出具专用票据。

对此,有人疑问,万一司机给发票乘客不要呢,张喆说:“在实际运营中,司机一两次不主动撕发票给乘客,我们一般不作处理。但是,司机容某连续3次没有主动给乘客出具专用票据,所以被处罚100元。”另外,张喆提醒,广大乘客在下车时一定要索要发票,这样才能减少遗失案件的发生。(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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