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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益性公墓每个补助300万元至500万元

标签公墓  少数民族  省政府  生态  2012-06-01 09:40
 本报讯(记者 付亚娟)今年起,我省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市级公益性公墓每个补助500万元,县(市、区)级公益性公墓每个补助300万元。给每个农村公益性公墓补助5~10万元。城市公益性公墓的服务对象为全
体城市居民。

  昨日,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城乡殡葬改革和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意见》,其中提出,全省将采取骨灰堂(墙、壁)安放以及深埋、树葬、草坪葬等生态安葬方式为主要形式,逐步推广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

  每个市、县、区至少要建一个城市公益性公墓,人口多、火化率高、经济发展快的地区可先建。经营性公墓须在其墓园内至少划出30%的墓位用于公益性事业,实行限价销售。少数民族居住比较集中的地区,提倡建立民族公益性公墓。

  公益性公墓的收费全部用于公墓建设、维护和管理。公益性公墓不得开展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收费。(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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