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小刚)记者从省纪委获悉,省纪委、省监察厅于近日会同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部门,在全省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九种在编不在岗人员列入清理范围。
据悉,此次专项治理为期4个月,重点清理对象为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中的财政供养人员及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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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空饷”人员
一是长期请假在外兼职、做生意、居住外地以及子女上学陪读的人员;
二是停薪留职、带薪留职、自动离职、长期旷工的人员;
三是未经单位批准离岗学习的人员;
四是死亡不注销,未按规定办理停薪手续的人员;
五是因病或因事请假未按规定办理扣发工资手续的人员;
六是受处分未按规定办理工资降级或停发工资的人员;
七是服刑未按规定开除公职仍领取工资的人员;
八是调出不下编、不停薪、虚报工资表套取工资的人员;
九是其他形式违规领取工资的人员。(今日咸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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