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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持同事女友欲施暴 火锅店服务员被判刑12年

标签施暴  火锅店  服务员  女友  同事  2009-09-18 09:13
川某,22岁,甘肃永昌县人。川某是西安市含光路上一家火锅店的职工,在店里当服务员也有一段时间了。但店里的同事都不太喜欢川某,因为火锅店男同事觉得川某脾气不好,而且做事有些愣头愣脑。而一些女服务员也经常向大堂经理光某抱怨,说川某的手时常不规矩,见人家女服务员就胡乱摸,就因为喝酒中同事们说的酒话,他和一名男同事发生厮打,这个小伙就持刀砍同事,并绑架、强奸(未遂)了大堂经理的女朋友,这个小伙被碑林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万元。

  火锅店员工聚会起冲突

  2009年3月9日这天,含光路上一家火锅店像往常一样,到了10日凌晨1点多,关了店门,大堂经理光某和店里其他三名男服务员,还有他们各自的女朋友一共八个人,在火锅店内吃饭喝酒。川某正好当天值班,看见同事们聚餐,又是送菜,又是倒酒,菜齐后便自顾坐了下来,加入了饭席。光某和同事本就不喜欢川某,没有叫他一起聚餐,这时也就不好意思拒绝。

  酒足饭饱后,大家都收拾东西准备离去,川某和一名男服务员一同上厕所,光某和同事等了良久才见两人返回,但觉得两人神情有异,而且好像发生了口角。正在猜测中,川某和男服务员突然吵了起来。本来就喝了点酒,两人更加气盛,随后厮打在一起,光某和同事赶紧过来拉架。

  男服务员这时顺手拿起一瓶热水壶泼了过去,温水泼湿了川某的衣服。川某怎能忍下这口气,疯了似的冲到厨房,拿了把菜刀便要砍和他打架的男服务员。光某和同事吓得赶紧过来拦住川某,而川某觉得同事刚才拉架时就偏心,见人就挥刀,光某和同事见川某已经发了疯,争相向着店门跑去。

  持刀劫持大堂经理女友

  吃饭的八个人中,光某的女朋友海某跑在最后,川某追了上去,将海某抓住,用胳膊勒住脖子抱在身前,手中的菜刀顺势架到了海某的脖子上。光某和同事见海某被抓住,停了下来,站在远处,让川某放人。

  这时,有名服务员趁乱偷偷出去报了警。光某见自己女朋友在川某手中,心中不忍,突然跪了下来,哀求让川某先放了自己女朋友,自己过去当人质,川某则让光某先过来,再放了海某,双方僵持着。川某见光某好像没有诚意,心中又有气,便拿海某泄愤。川某不断用刀柄击打海某的头部、背部等,海某疼痛难忍,用手挡住不断受击打的头部,菜刀同时也划破了海某的手背,血流不止。

  他说这是电影里看来的

  不久有民警赶来店外,川某意识到有人已经报了警,便将海某拖进了火锅店的三楼经理办公室。海某惊魂未定时,怎么也想不到川某又拿刀对着自己,让自己脱光衣服。海某无奈下将身上衣服脱掉,川某见状,将刀放在一旁也开始脱衣服,随后便趴在海某身上准备施暴。门外守候的民警一直透过门缝监视着川某,此时见川某将刀放在一旁,未作犹豫,踢开了房门,将川某制伏。

  近日,碑林区法院开庭审理了川某,法官问川:“既然是打架,为什么又有施暴行为?”川说,自己被抓肯定就完了,原来看的电影都是这情节,先奸后杀,坏人就要做到底。(阳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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