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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须给职工买"四险" 缴费基数现已确定

标签统一  用人单位  生育保险  西安市  2012-08-10 09:07

西安市人社局日前表示,除养老保险外的四个险种将进行统一审核征缴,用人单位不能再为员工选择性地买保险,必须四险全买。记者昨日获悉,这项工作将在8月13日至10月31日开展,缴费基数已经确定。

这四个险种包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目前,有一些单位在为员工缴纳保险时,会有选择性地参保,只缴纳其中一两种,令员工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为了使社保制度更为健全、提高社保征缴工作效率,西安市从本月起开展“社会保险统一审核征缴工程”。

这项工程计划用两年时间,实现四险的参保统一登记,基数统一申报,保险费统一核定、征缴、稽核。该工程将以医疗保险数据库为主体,实现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四项社会保险的数据共享,制定我市“四险合一”的单位参保数据库。

市人社局相关人员介绍,市本级及13个区(县)、高新区、经开区经办机构,将设立缴费基数审核窗口,集中统一对各参保单位开展医疗、工伤、失业及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审核工作。凡2012年8月13日前,在市本级及13个区(县)和高新区、经开区办理了“四险”中任一或多个险种的单位,均在此次年审范围之内。年审地点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建工路28A)三楼大厅。

用人单位按照医疗保险参保所属地,划定其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统一年审的年审属地,即医疗保险在哪个区县、开发区参保,四个险种的年审就在哪个区县、开发区办理。未参加医疗保险而已参加工伤、失业保险的参保单位,在“未参加医保单位年审”窗口办理年审手续。

年审内容、应携带的材料、相关注意事项及有关表格,用人单位可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xahrss.gov.cn)查询、下载,咨询电话为12333。

缴费基数

四险实行统一的缴费基数;用人单位缴费基数应大于等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用人单位缴费基数按照2011年度本单位工资总额确定;工资总额大于2011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2011年本人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高于10420元的,以10420元作为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低于2084元的,以2084元作为缴费基数。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中符合并轨条件的“4050”人员按2084元作为缴费基数。

停薪留职与单位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人员以档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档案工资低于3473元的,以3473元作为缴费基数。

参加工伤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3473元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

医疗保险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记入基数以2012年1月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为准。

在人事代理机构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可按照2084元和3473元确定。

(记者孙佳 实习生田申)(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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