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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廉政鉴定干部不得提拔

标签鉴定  通讯员  未央区  如何  2012-08-15 09:37
 本报讯(记者 郭晓蓉 通讯员 黄建涛 周春红)干部“带病提拔”、“裸官”出逃、“吃空饷”……这些官场“恶疾”如何有效遏止?日前,未央区出新规,今后干部提拔任用和推荐表彰均要进行“廉
政鉴定”,鉴定不合格不得提拔任用。

  未央区正式出台了《对干部提拔任用和推荐表彰工作进行廉政鉴定的规定》,今后全区各单位的干部,在提拔任用、推选代表、表彰奖励、出国(境)考察培训前均需要进行廉政鉴定。

  对于拟提拔、推荐、表彰和出国的干部,组织部门要提前7天向纪检监察机关书面送达名单,廉政鉴定与干部考察同步进行。鉴定由各级纪检组织按照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通过调阅干部廉政档案、进行民主测评、组织班子成员评议和群众谈话等方式系统了解干部廉政状况,最终将鉴定结果书面反馈组织部门。未经纪检监察机关作出廉政鉴定的干部,不得上会讨论任职决定。

  据了解,对于拟提拔、推荐、表彰和出国的干部,有意见的群众还可以通过拨打免费电话8008406027进行投诉,也可以发电子邮件到wyqjw@126.com发表自己的看法。(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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