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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余私家车响应“车让人”

标签活动  交警支队  关爱生命  公安局  2012-08-15 09:37
 本报讯(记者 杨明)8月5日,本报联合西安市文明办、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发出了“斑马线前停一下,让它成为安全线”的倡议,除了得到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西安市公交公司等单位的大力
支持和响应外,不少市民也自发参与到倡议活动中,目前已有9个车友会、1000多名私家车主响应。

  “‘斑马线前停一下,让它成为安全线’不仅仅是一句口号,还是关爱生命、关心弱者的交通理念,希望这个活动一直办下去。”昨日,市民李先生深有体会地说,他家住丈八东路上,下班回家时需要穿越一个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每次过马路的时候很多车辆根本就不让人,有时候明明走到马路中间了,但很多车仍然加大油门开过来,特别危险。李先生坦言,有过这样的经历后,他自己开车的时候看见行人过马路,总会下意识地放慢速度。

  截至昨日,已经有9家车友会负责人表示愿意参与本报活动,包括东风悦达起亚百富通车友俱乐部、恒泰车友会、东风裕隆纳智捷广隆汽车生活馆三桥馆的纳智捷之家、长安福特陕西福腾有福之家、上海大众斯柯达车友会陕西盛方分会、西安钧盛雷克萨斯尊尚会、西安金花宝马爱心车主俱乐部、上海大众安友会、上海大众观友会,共计1000多名私家车响应,各个车友会通过QQ群、群发短信等方式,向所有的车主发送了倡议。

  纳智捷之家的负责人彭斌表示,全社会都参与“车让人”活动,最主要的是应该从驾驶员做起,要改变驾驶员的不良驾驶习惯,让所有的驾驶员知道车让人不仅停留在口号上,更要记在心里。

  此外,本报倡议发出后,西安出租汽车管理处率先响应,要求所有的出租车公司加强对司机的管理,通过各种方式减少“车不让人”等不文明交通行为。据统计,随机抽查的5000辆出租车中,7月9日到8月4日,945辆出租车被乘客投诉存在“车不让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下一步出租汽车管理处将通过曝光、通报批评、移交交警等办法,杜绝此类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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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初至15日,《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市民建议将“加重车不让人的处罚力度加入条例当中”。昨日,西安市法制办相关工作人员回复,市民的建议很好,待征求意见全部结束以后,法制办会综合考虑是否将“加重对车不让人的处罚力度”写入条例当中。“我仔细看了征求意见稿,里面规定了车辆应该礼让行人等,但对于如若不执行该怎么处罚的规定却比较少,建议加入详细的处罚措施,更要加重处罚力度。虽然处罚是手段不是目的,但一个新规要想执行好,必要的处罚手段是必不可少的。”市民杨伟说。据了解,目前我国多个城市已经出台车不让人的处罚规定。

  2012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增加了新的道路通行规定,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行人及非机动车乱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处罚幅度,也是目前国内对车不让人处罚力度最高的城市。其做法如下:

  1.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交叉路口时,遇行人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优先通行,违反上述规定的依照《管理条例》处500元罚款。

  2.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违反上述规定的依照《处罚条例》分别处罚200元、500元罚款;3.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违反上述规定的依照《管理条例》处500元罚款。

  2011年10月11日起,无锡公安交巡警支队决定,对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而不停车让行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根据法律法规,该行为会被处罚款50元。

  本报记者 李治燕(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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