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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四类区域停车收费标准确定 11月起将实行

标签停车场  收费标准  西安市  机动车  2012-08-20 09:46

本报讯 城市道路和停车场划分为四个区域,分别按照每小时6元、4元、3元、2元的标准进行收取。记者昨日从市政府获悉,酝酿已久的《西安市城市道路和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正式公布,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

■区域划分

分为四类区

明城墙以内为一类区

据悉,此次城市道路和停车场收费标准将原来的以道路划分类区调整为按照区域划分类区,同时按照城市中心区高于外围、地面高于地下的定价原则,分区定价,分时计价,实行级差价格,并把计时收费与计次收费结合起来。

■收费标准

地面停车收费高于地下

一类区道路停车每小时4元

机动车停车费以每车位每小时为计费单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道路咪表收费执行所在类区道路停车收费标准。

经营性停车场收费标准如下:地面停车场(含立体停车场),执行同类区道路停车收费标准;地下停车场,一类区每小时3元,二、三类区每小时2元。

电动自行车

每辆每次1.5元

停车场摩托车停放(含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每辆每次1.5元。需要长期停放者,具体价格可与经营者协商。

另外,游览参观点停车场按照每次每车位5元收取。

执法专用停车场机动车每车位每天20元,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每天10元,电动自行车(不带脚蹬)每天8元,电动自行车(带脚蹬)每天5元。

单位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执行同类区经营性停车场收费标准。

■收费时段

道路停车收费时段缩短

每天8时至21时

道路收费时间段越短,对于市民会带来更多优惠,因此此次将道路收费时间由原来的每天8时~22时,调整为每天8时~21时。

上述类区划分、收费标准、道路停车收费时段适用于我市城郊六区(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及高新、经开、曲江、浐灞、航天、沣东、港务等开发区。其他区、县可根据实际制定当地停车收费标准。

■收费监督

各类停车场实行收费公示

收费员统一着装持证收费

道路停车收费,由收费单位在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证,收费员着装上岗,持证收费。经营性停车场收费,在企业注册登记机关的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证后方可收费。

各类停车场(点)要在收费场所进行收费公示,向车主公示收费类区、收费标准、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优惠政策

背街小巷可划出一定免费停车位

在政务中心门前停车的办事车辆免收停车费,在背街小巷可划出一定免费停车位……记者昨日从市政府获悉,新的《西安市城市道路和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在调整收费同时又制定了五条惠民政策。

在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门前停车场,对群众办事车辆,免收停车费。

政府举办的大型活动,在政府划出的临时停车区域内,免收停车费。

军车、警车、消防车及执行公务和任务的卫生救护、救灾抢险、环卫保洁、园林绿化、殡葬服务车辆免收停车费。

在背街小巷符合施划停车泊位条件且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划出一定的免费停车位。

残疾人驾驶的机动车在市停车收费管理中心管辖范围内的车位停车的,凭有效证件免费。

本组稿件由记者吕华采写(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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