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联系西安12315消费申诉举报中心、西安市消协及西安市通信行业市场规范经营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多个部门后发现,目前尚未接到有关苹果产品的投诉。
问题一
更换旧件归公司 财产不容自处分
点评:消费者购买苹果公司产品后,不管三包期内还是三包期外,对于所购产品及零配件、部件,消费者都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对其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问题二
零件90天无缺陷责任承担公司定
点评:苹果公司有关90天内零件不存在缺陷的期限规定,违背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应属无效的单方声明。苹果公司将其责任限定在自行规定的范围内,并对其他保证责任予以排除,免除了其责任,应视为无效。
问题三
送修产品受损害只赔维修、更换费
点评:苹果公司这一规定大大减轻和免除了其因自身过错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因维修、保管不当造成的所有损失,苹果公司都应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四
公司有权来维修 数据保密无能力
点评:苹果公司以格式条款的形式,减轻免除经营者的责任,逃避对消费者应尽的数据保密义务,违反了《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问题五
号称适用中国法 冲突法条被排除
点评:外国经营者到中国进行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经营活动中发生争议和纷争,适用所在国法律解决,这是国际法基本原则,是国家主权的必然要求。
问题六
收集信息你同意 使用范围少制约
点评:苹果公司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范围远超过与维修活动有关的事项,违反了我国关于家电维修服务中应有限使用所获个人信息的规定。
问题七
拒绝维修退产品 理由宽泛可扩大
点评:非原装零件、滥用、误用或其他外因的判断是由苹果公司单方做出,这使得苹果公司可以以此为由拒绝维修,消费者则举证困难。因此,苹果公司有义务举证证明消费者确有滥用、误用或故障确由其他外因造成。否则,单方的说辞无效。
问题八
三包期外要维修 零件新旧不清楚
点评:如果使用的是翻新件,就不能按照新件收取费用。该条款模糊了维修中使用新件还是翻新件的具体情况,使苹果公司可以随意处置,从中渔利。
问题九
具体情况不区分 维修运费全自付
点评:对于产品送修的运费承担,应当结合送修原因加以判断。该条款对产品送修情况未加区分,一概要求消费者自付运费,显失公平。
问题十
留置产品可出售 应退余额无规定
点评:该条款只规定了苹果公司可以出售、处置送修产品并将所得用于偿还维修欠款,而对抵偿后的余额只字不提,形成了一个模糊陷阱,为侵吞本应返还消费者的余额提供了可能。本报记者陈静涛(华商报)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