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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发布甲流诊疗方案 5类人群易发展为重症病例

标签重症  卫生部  病例  方案  人群  2009-10-14 08:49
 随着重症和死亡病例的出现,卫生部组织专家制定了《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第三版)》,并于昨天正式发布。方案将妊娠期妇女等5类人群圈定为较易成为重症病例的高危人群。同时,还对重症病例甄别标准和用药情况进行了详细阐述。

  病毒对常用消毒剂敏感

  方案详细说明了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病原学及流行病学特征。甲型H1N1流感病毒对乙醇、碘伏、碘酊等常用消毒剂敏感;对热敏感,56℃条件下30分钟可杀灭病毒。人是此病毒主要传染源,无症状感染者也具有传染性,主要通过飞沫经呼吸道传播,也可通过口腔、鼻腔、眼睛等处黏膜直接或间接接触传播。

  重症病例高危人群圈定

  方案指出,下列人群出现流感样症状后,较易发展为重症病例,应当给予高度重视,尽早进行甲型H1N1流感病毒核酸检测及其他必要检查:1、妊娠期妇女;2、伴有以下疾病或状况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高血压除外)、肾病、肝病、血液系统疾病、神经系统及神经肌肉疾病、代谢及内分泌系统疾病、免疫功能抑制(包括应用免疫抑制剂或HIV感染等致免疫功能低下)、19岁以下长期服用阿司匹林者;3、肥胖者(体重指数≥40危险度高,体重指数在30-39可能是高危因素);4、年龄<5岁的儿童(年龄<2岁更易发生严重并发症);5、年龄≥65岁的老年人。

  重症病例甄别标准出台

  针对重症病例可能增多的情况,方案对如何加强重症病例的甄别和救治作出了重点描述。

  出现以下8种情况之一者为重症病例:持续高热3天以上;剧烈咳嗽,咳脓痰、血痰,或胸痛;呼吸频率快,呼吸困难,口唇紫绀;神志改变:反应迟钝、嗜睡、躁动、惊厥等;严重呕吐、腹泻,出现脱水表现;影像学检查有肺炎征象;肌酸激酶、肌酸激酶同工酶等心肌酶水平迅速增高;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

  方案还规定,出现呼吸衰竭;感染中毒性休克;多脏器功能不全等情况之一的为危重病例。

  重症病例优先住院治疗

  方案要求,根据患者病情及当地医疗资源状况,应按照重症优先的原则安排住院治疗。对危重病例,根据当地医疗设施条件,及时转入具备防控条件的重症医学科治疗。

  不具备重症与危重病例救治条件的医疗机构,要及时将病例转运到具备条件的医院;病情不适宜转诊时,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者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专家就地进行积极救治。轻症病例可居家隔离观察与治疗。

  此外,方案还明确了甲流的治疗策略、抗病毒药物用法用量及中医辨证治疗药方。(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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