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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至10月16日 陕西新增32例甲流病例

标签陕西  病例  2009-10-17 11:22
 昨天(16日),陕西省卫生厅通报:10月14日15时至10月16日15时,陕西省新增32例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30例为在校学生,1例为社区散发病例,1例为境外输入病例。

  截至10月16日15时,我省累计报告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994例。其中,西安市969例,咸阳市2例,宝鸡市6例,铜川市4例,延安市2例,汉中市3例,安康市8例。目前已治愈903例。无重症和因甲型H1N1流感所致的死亡病例。

  另外,昨天陕西省卫生厅还公布了9月份陕西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与去年同月相比,乙类报告发病数上升的病种有9种,按上升幅度依次为:新生儿破伤风、伤寒+副伤寒、梅毒、艾滋病、乙脑、疟疾、猩红热、肺结核、出血热;有6种传染病下降,分别为:百日咳、麻疹、痢疾、布病、淋病、病毒性肝炎。甲型H1N1流感、狂犬病、流脑本月有发病,去年同期无发病。乙类报告发病数在前五位的病种为: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痢疾、甲型H1N1流感、梅毒,占发病总数的96.20%.

  深秋季节,天气转凉,甲型H1N1流感和季节性流感病例增多,学校等重点场所聚集性病例时有发生,各级卫生部门要与教育等部门积极配合、密切协作,认真做好学校、社区等重点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工作,一旦发生疫情要及时有效处置并报告。省卫生厅提醒广大公众: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捂住口鼻;注意保暖,加强锻炼;经常开窗通风,勤晒被褥。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早到医疗机构就诊。(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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