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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对交通建筑煤矿等行业集中进行安全大整治

标签安全生产  国务院  延安市  死亡人数  2012-09-11 09:14

今年上半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整体稳定并趋于好转,安全事故总量、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起数同比呈大幅下降趋势,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国务院安委会下达我省的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良好,位列全国前三名。

然而,8月份以来,我省在煤矿、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领域先后发生了7起有较大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发生在延安市安塞县的“8·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6人死亡,3人受伤。这是今年以来全国发生的第一起特别重大事故,也是我省2007年“3·15”客车坠入褒河事故之后发生的第一起道路交通重大以上事故。副省长、省安委会主任李金柱谈到这一事故时说:“这使我省6年来特别重大事故为零的良好局面毁于一旦,给全省稳步向好的政治经济环境和安全生产形势带来十分恶劣的影响,后果非常严重。”

安全生产,人命关天。安全整治,刻不容缓。正是在一起起有较大影响事故连续发生的背景下,我省再次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道路交通:取消“红眼客车”

近期,多起重特大事故的连续发生,给我省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势头,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成为摆在各相关部门面前的重要工作。

8月27日,省交通运输厅召开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保障道路畅通工作会议,紧急通报“8·26”、“8·27”道路交通事故情况,总结事故教训,部署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桥梁工程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道路客运安全工作。

当天,省交通运输厅运管局迅速行动,在全省深入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督导检查工作。兵分五组,分赴各市区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暗访检查,检查主要围绕客运、危货、营运过程监控等方面,重点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危货车辆安全监管、司乘人员安全教育、运输企业、站场主体责任落实、GPS监管监控平台的值班守卫等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肃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8月29日,省公安厅召开全省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紧急电视电话会议,通报近期我省连续发生的3起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对全省公安机关迅速开展为期60天的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具体安排部署。

省公安厅厅长王锐表示,务必采取超常工作措施,突出重点车辆管控、重点区域管控、重点路段管控、重点排查管控,确保高速公路重点路段24小时见交警、见警车、见警灯,全面排查整改,坚决消除隐患。

8月3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集中整治“两客一危”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针对从事旅游的包车、长途客车和运送危化物品车,于9月1日至10月31日,在全省开展集中整治“两客一危”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活动。方案提出的目标为:减少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不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不发生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长时间、长距离、大范围的交通拥堵。为实现这一目标,提出12条主要工作措施,范围极广,力度极大。

九座以上长途卧铺旅游客车零时至5时必须落地休息,七座以上客车22时至次日6时禁止在三级以下山区道路运行,客运驾驶人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不超过2小时……一系列明确有力的规定,为交通安全系上了保险带。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将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全警之力,采取各项超常规措施,全力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认真落实省上领导关于取消‘红眼客车’和外埠客运车辆进入我省凌晨两点后强制休息等要求。”

建筑施工:开展地毯式隐患排查

8月22日上午10时左右,榆林市新建北路原地毯厂建筑工地发生地下室坍塌事故,造成13人受伤,5人死亡。

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指出,这起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我省部分地区、行业监管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及其安全监管工作中还存在责任不清、职责不明、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隐患查处不彻底等问题。

8月23日,榆林市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要求严厉打击建筑工程违法施工行为,及时发现和消除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所有在建工程。

8月24日,省安委会下发了《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采取企业自查、各市(区)安委会全面检查、省安委会抽查的方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

省安委会要求,要抽调专业技术人员深入辖区内所有建筑工地,全面开展拉网式、地毯式的隐患排查,督促和指导建筑施工企业持续深入地开展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工程特点,抓住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精力、突出重点,切实抓出成效。要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班组、岗位和作业人员,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确保施工安全。

记者了解到,我省将严肃追究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一年内发生3起及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市级人民政府要向省政府做出书面检查;对一年内发生两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严重、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省安委会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约谈相关地方政府和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

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在全省建设行业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整治工作中进一步明确各级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在工程建设项目不同建设阶段的监管职责,落实责任,特别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煤矿:坚决打击超层越界开采行为

8月16日,榆林市府谷县大昌汗乡瑞丰煤矿发生大面积冒顶事故,事故当班井下有96名人员,其中82人升井,14人遇险。经抢救和自救后13人安全升井,1人被困。

瑞丰煤矿大面积冒顶事故引起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关注,多个领导批示要求严肃查处。国家煤监局局长付建华表示,该矿恶意超层越界开采,社会影响极大,给陕西煤炭行业抹了黑,给管理部门抹了黑。

8月28日,全省煤矿安全工作紧急会议在西安召开,总结吸取“8·16”事故和近年我省煤矿重特大事故教训,分析研判我省煤矿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严峻形势,安排部署全省煤矿安全隐患大排查和煤矿重特大事故预防工作,

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在回顾近年全省煤矿安全工作得失,剖析煤矿重大典型事故案例时,总结引发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有:恶意超层越界开采,通风系统混乱,防灭火措施不落实,防治水措施不落实,顶板管理不到位,违法违规违章作业。

该负责人表示,重大典型事故没有一起不是人为因素造成的,没有一起不是安全管理漏洞造成的,没有一起不是无法避免的,充分暴露了一些煤矿管理人员、部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漠的突出问题,充分暴露了一些矿主无视矿工生命安全、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的突出问题,也反映了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不到位,严不起来、硬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突出问题。

记者从省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从现在开始到10月底,全省煤矿开展以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和以打击超层越界开采行为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本次行动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煤矿企业开展自查情况,市县组织检查情况,领导带队下矿下井检查情况;瓦斯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超层越界矿井备案、核查、承诺以及预防超层越界开采措施落实情况;大面积冒顶事故预防措施落实情况;水害事故预防措施落实情况;防灭火措施制定及落实情况;“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煤矿领导坐镇矿井和带班下井情况等。

省煤管局有关人士表示,将正确处理保增长和安全生产的关系,全面加强瓦斯、水、火和大冒顶事故预防工作,坚决打击超层越界开采行为。今年,将进一步加强资源整合矿井管理,加强停产整顿矿井的整改工作,强力推行采煤方法改造,全力推进小煤矿托管工作,认真落实地方煤矿矿图由县级以上管理部门统一测绘制度。

近年来,我省在安全生产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许多成果。但是,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仍然大量存在,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安全生产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有关人士表示,我省将继续以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全面排查治理隐患,以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扎实细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省运管局扎实开展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

本报讯 (记者 李艳)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运管局了解到,目前,该局由局领导带队,已兵分五组,分赴各市区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暗访检查。

本次检查主要围绕客运、危货、营运过程监控等方面,重点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危货车辆安全监管、司乘人员安全教育、运输企业、站场主体责任落实、GPS监管监控平台的值班守卫等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检查组将严肃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各检查组将及时向各市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传达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8·26”事故后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督促各市区充分认清当前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格履行安全职能职责,在辖区全面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大教育、大排查、大整顿,切实保障运输安全。针对“8·26”特大交通运输事故的发生,省运管局还就加强客运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加强监管,随时利用GPS监控平台对卧铺客车进行抽查,发现有卧铺客车违规上路运行的,将采取停业整顿等措施严格追究企业责任。二是要求客运企业必须严格履行主体职责,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保证制度落实到位,对卧铺客车实施全程监控。三是从严控制班线许可,停止新增12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许可的受理。四是加强汽车站发班管理,调整具备条件的班线车辆的发车时间。(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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