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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提高计生家庭 奖励扶助金

标签家庭  独生子女  街道办事处  西安市  2012-09-12 09:30
计生家庭子女死亡或伤残的,每人每月扶助金提高100元

  双女绝育户奖励标准提高到一次性奖励2000元

  失独家庭

  计划生育家庭子女死亡的扶助金额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40元增加

到每人每月240元。子女伤残的扶助金额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20元增加到每人每月220元;

  申领条件:

  1.双方为西安市户籍。

  2.没有违反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3.女方年满49周岁。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三级以上)。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直接向村(居)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资格初审,由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批并公示,市和省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领取。

  双女绝育户

  符合计生政策规定生育两个女孩,并实施了绝育手术的计划生育家庭,由原来的每户一次性奖励1000元提高到每户一次性奖励2000元,这笔资金用于引导和帮助这些家庭把奖励资金用于发展生产、勤劳致富方面。

  符合条件的家庭,夫妻双方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员会填写申请表;村(居)民委员会按程序审议并张榜公示后,交由乡镇、街道审定并张榜公示,最后由区县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核,并交西安市人口和计生委备案。最终,西安市人口和计生委对区县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后,根据审核确认对象数,同西安市财政局联合向区县下达奖励专项资金。

  日前,西安市人口计生委和西安市财政局已联合下发了《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的通知》,率先在我省将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标准提升百元。据悉,此次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的发放由代理发放机构直接发放到户到人,针对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的补助,每年年终一次性发放,新的发放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就意味着,从今年起,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的父母,每年可多领取2400元扶助金。同时,对计划生育家庭双女绝育户的奖励标准,也由原来的每户一次性奖励1000元提高到每户一次性奖励2000元。 本报记者郝蕾(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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