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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小伙效仿他人游戏厅收保护费 被砍1死1伤

标签游戏厅  保护费  小伙  效仿  2009-11-06 09:06

眼看着与自己一样无所事事的闲人即将能从游戏厅里领份保护费,21岁的小伙张某也起了效仿之意,并与他人设局演戏,不想钱没拿到,反赔了性命。

突发血案

游戏厅内,两名浑身刀伤的男子躺在血泊中

2009年9月14日下午,西安市南郊某村一家大门紧闭的游戏厅内,传出激烈的打斗声,并伴随着惨叫声……突然,卷闸门拉起,从里面冲出四五名手持刀具、满身血渍的男子,并迅速消失在街头。而游戏厅内,两名浑身刀伤的男子躺在血泊中。

两名伤者被送往医院救治,其中一名伤者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之前

死者同伙曾到游戏厅索要保护费

经查,死者姓张,21岁,西安市长安区人,没有正当职业。通过警方走访,与张某关系密切的男子孙某进入了侦查人员的视线。孙某,男,22岁,家住案发游戏厅所在的村内。案发前几天,孙某曾多次到游戏厅,与老板商谈收取保护费的事情。

   据群众反映,发生血案的游戏厅刚开张一个星期,老板姜某、老板娘黄某均是江西人,保安朱某是老板女儿的男友。虽然姜某、黄某已于1999年离婚,黄某与俞某又组成了新的家庭,但并未影响姜某与黄某合伙开游戏厅,俞某在游戏厅里负责修理游戏机。经目击者辨认,案发时从游戏厅里跑出来的其中一男子是俞某。

配合演戏

为拿份“工资”,伙同他人演戏给老板看

办案人员于案发当晚将俞某及朱某抓获,二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后相继将黄某、姜某、孙某、李某抓获。

原来,案发前两天,孙某找到姜某,以在游戏厅里输钱为由,提出退还钱款并支付“工资”,姜某为了顺利开店答应考虑孙某的要求。张某在与孙某闲聊中得知了该情况后,遂产生了自己也要一份“工资”的想法,并与孙某约定到游戏厅里配合演一场戏。

9月14日下午,姜某、黄某未在店中,张某伙同李某等人来到游戏厅内将客人赶走,强行让服务员上分打游戏。后孙某赶到,称该店是其哥所开,提出让老板请客吃饭,劝说张某等人离开。服务员将该情况告知了姜某、黄某,二人便与俞某、朱某等人赶往游戏厅,“新新”、“飞飞”等人携带刀具一同前往。

戏演砸了

一番砍斗后,只留下倒在血泊中的张某等

想到前两天孙某要钱一事,姜某便与孙某联系,相约在村口面谈,并让黄某等人等他电话。姜、孙二人见面后,继续商谈收取“保护费”的事情,其间,孙某隐隐约约听到姜某在打电话时用江西方言说“打”,便立即给张某打电话让其离开,不想正说着电话没电。孙某赶紧开车拉着姜某往游戏厅奔去。

俞某、朱某等人先到游戏厅后,黄某在店外打电话,“新新”、“飞飞”首先持刀冲进店内,二话没说便向张某等人砍去,俞某、朱某紧随其后,黄某将卷闸门拉下。一番砍斗后,“新新”、“飞飞”等人相继离去,只留下倒在血泊中的张某等。

2009年10月26日,雁塔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姜某、黄某、俞某、朱某依法批准逮捕,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犯罪嫌疑人孙某、李某依法批准逮捕,在逃的“新新”、“飞飞”正在抓捕中。

■检察官告诫

这是一起由敲诈钱财引发的恶性案件。孙某、张某等人好逸恶劳、强拿硬要而习以为常,最终导致了张某年轻生命的终结。

俞某、朱某以及姜某、黄某等人,在遇到敲诈时,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是借助私力激化矛盾,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通讯员 周一帆 本报记者 宁军 (华商报-华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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