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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将建立10处应急避难场所 2010年底完工

标签西安市  避难  2009-11-10 08:47
西安市政府常务会昨天研究通过了《西安市城区应急避难场所规划》,要求在城市人口密集区建设10处应急避难示范工程。

  西安是历史文化名城,是我国防灾减灾重点设防城市,规划和建设避难场所,对最大限度减少地震灾害和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会议要求,要根据《规划》近期目标,在城市人口密集区建设10处应急避难示范工程。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五个城区各选择两处应急避难场所加快建设,到2010年底完工。规划建设的应急避难场所要以地震避难为目标,在配套设施建设上突出重点,设置必要的上下水设施和停车区域,符合疏散人口和紧急避难的要求。使应急避难场所在灾害发生时发挥避护人民生命安全的作用。会议提出到2020年,力争建成覆盖主城区、功能完善、设置配套齐全的应急避难场所网络,达到满足70%城区人口应急避难需求的目标。(供稿:陕西人民广播电台《都市广播》记者 原睿)(西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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