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站点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查看日志|返回日志列表

西安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须在70个工作日内完成

标签西安  审核  保障性  工作日  2012-10-11 09:35

  2011年西安首次摇号分配经适房。本报资料图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为提高保障房资格审核效率,加快审核节奏,确保资格审核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高效运转,我市出台相关规定要求,各类保障性住房的资格审核工作将限时办结,在70个工作日内完成从初审到联审、公示、终审的三级审核过程。

  从去年11月26日开始,我市调整了经适房资格审核程序,采取社区调查、街办初审并公示、区住房保障中心复审并公示、市住房保障中心终审并公示,即“三级审批,三次公示”的办法进行。由于区住房保障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不足,街办和社区也没有住房保障专职人员,以及工作衔接等问题,通过资格审核的家庭和人员较少,经适房资格审核工作略有滞后。

  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下发了《关于调整我市保障性住房准入标准的通知》,要求各级住房保障机构按照新标准迅速开展保障性住房资格受理、审核、公示工作,进一步落实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限时办结制。

  通知要求社区应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公示工作并将调查、公示无异议家庭的资格审核表递交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含各级人才中心)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公示工作并将审核、公示无异议家庭的资格审核表递交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公示工作并将审核、公示无异议家庭的资格审核表递交市住房保障部门;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联审、公示、终审工作,并将通过资格审核家庭的审核表逐级返还社区或人才中心。

  据市房管局保障处负责人介绍,为提高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效率,加快审核节奏,确保资格审核工作公开、透明、公正、高效运转,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房管局网站(http://www.xafgj.gov.cn/)公布了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流程和审核时限,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请广大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和人员对照审核流程和时限,积极监督各级住房保障机构的资格审核工作,如发现未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审核或其他违规现象,请向上一级住房保障机构或同级纠风部门举报。

  政策回顾

  西安降低保障房准入门槛

  单身者月薪低于1818元可申购经适房

  今年9月1日起,市政府降低了我市保障房准入门槛。将廉租房、经适房、公租房、限价房的三口及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分别提高到615元、1515元、1732元和2165元,两人家庭和单身家庭人均月收入分别按照上述标准的1.1倍和1.2倍执行。将单身人员申请保障房的准购年龄由年满30周岁调整为年满25周岁。

  市房管局工作人员介绍,本次调整的准入标准幅度为历年最大,并对不同家庭人数的财产收入进行了细分,引入对不同人数家庭采用不同标准的新方式,更为人性化。

  三口之家:自2012年9月1日起,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由原来的1080元调整为1515元(相当于上年度西安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由原来的540元调整为615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为1732元;限价商品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为2165元。

  两口之家:两人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标准按照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标准1.1倍执行。即两人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为1667元;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为677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为1905元;限价商品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为2382元。

  单身人员:单身人员(含未婚、离异独身、丧偶独身)的准购年龄由先前执行的30周岁调整为25周岁,这意味着大学本科毕业生入职满三年就可申购经适房。住房保障月收入标准按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标准的1.2倍执行。即单身人员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为1818元;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为738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为2078元;限价商品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为2598元。

  本组稿件由记者赵辉采写

  咨询监督电话

  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

  87619420(经适房)

  87619419(廉租房)

  87619987(公租房、限价房)

  新城区住房保障中心:87424250

  碑林区住房保障中心:85350417

  莲湖区住房保障中心:87621983转8032

  灞桥区住房保障中心:83546776 83521359

  未央区住房保障中心:86272174

  雁塔区住房保障中心:85215074 85269700

  长安区住房保障中心:85293381

  高新区保障房中心:88333728

  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85268412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88360286转8305

  碑林区人才交流中心:82487858

  高新区人才交流中心:88333842

  经开区人才交流中心:86517869 86537322(西安晚报)

分享 504 次阅读 | 0 个评论

留下脚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