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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5万元公款赌博 临潼一国企老总被判刑6年

标签公款  临潼区  实习生  负责人  2012-10-17 14:27

本报讯 (记者张志杰 实习生王婕) 身为国企负责人,却先后多次挪用企业公款近10万元,用于自己赌博和家庭日常花销。昨日记者获悉,临潼区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6年,并对其非法所得5万元及挪用公款产生的1439.21元利息予以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自2004年3月起,许某担任临潼区某国有企业经理职务,从任职当月起,许某就开始利用职权挪用企业公款。当年,许某先后3次挪用公司公款,共计9.7万元,其中最多一次挪用5万元,全部用于个人赌博,其余钱款则用于自己及家庭的日常花费。截至今年年初案发,许某只将挪用的部分钱款退还了公司,但用于赌博的5万元一直没有归还。2012年3月27日,许某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刑事拘留,4月8日被依法逮捕。(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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