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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雄被撤销陕西省政协委员资格 受贿计146万元

标签陕西省  受贿  政协  葛雄  委员  2009-11-18 08:28
昨(17)日上午,陕西省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23次主席会议做出决定,撤销葛雄省政协十届委员资格,葛雄成为被陕西省政协主席会议第一个处理的政协委员。

  葛雄,男,1959年12月生,汉族,陕西三原人,硕士研究生,1977年6月参加工作,199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政协陕西省第十届委员会委员。2000年12月任中国华陆工程公司总经理。2003年12月任该公司党委书记。2003年6月兼任华陆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8年10月任中国华陆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8年12月17日任省科协副主席。2009年3月,被免去中国华陆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华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葛雄在任中国华陆工程有限公司和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46.1万元、美元5万元、价值39万元人民币的高尔夫俱乐部会员卡;收受礼金人民币15万元。葛雄的行为已经严重违犯党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第七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经省委常委会2009年10月16日批准,给予葛雄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相关违纪违法所得。

  据省政协介绍,以往对违纪违法的政协委员作出处理都需经政协常委会。今年10月11日召开的省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政协常委会授权主席会议对省委已作出处理决定的严重违纪和涉嫌违法犯罪的陕西省政协委员作出处理。根据中共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撤销葛雄省政协委员资格的建议》,以及《政协陕西省常委会关于授权主席会议对违纪违法政协委员及时作出处理的决定》规定,省政协主席会议决定撤销葛雄政协陕西省第十届委员会委员资格。该决定将于12月下旬在西安召开的省政协十届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予以追认。(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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