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冷的天气却有温暖的消息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传来,陕西省《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下发开始执行,从今年起到2011年,我省将基本解决全省26万户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建设纳入政府目标考核
为保障《规划》得到落实和执行,昨日省建设厅、发改委和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市政府以《规划》为指导,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建立行政监管和责任追究制,把落实本次《规划》情况纳入到对各级人民政府的目标责任考核中。
任务分解到每一年
2009年,解决10.4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其中,新增廉租住房房源9万套(含新建廉租住房5.6万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1.4万户;2010年,解决10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其中,新增廉租住房房源8.6万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1.4万户;2011年,解决9.6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其中,新增廉租住房房源8.4万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1.2万户。
套型面积50平方米以内
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是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具体条件由市、县政府确定。廉租住房保障标准控制在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左右,套型面积50平方米以内,保证基本的居住功能。租赁补贴额根据当地平均市场租金、家庭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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