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雁塔区新家坡小区住户反映家里还未供暖。居民赵先生说,当初购房合同上明确写着集中供暖,可从2010年入住到现在,暖气一直没有音信,影响小区上千户居民温暖过冬。前一阵开发商贴通知要求业主按每平方米80
元缴纳热力碰口费,但业主们认为既然售房合同中有约定,相关费用就应该包含在房价内,因此很多人不愿意交,后来供暖的事就“搁浅”了。该小区物业称供暖属开发商负责,具体情况不清楚。记者在该小区的通知上看到,开发商新家实业有限公司的收费理由是“小区属于城中村改造项目,自筹资金,自主开发”。律师建议,小区业主联合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者推举业主代表与开发商、物业协商解决,或者联合起来依法提起诉讼维权。 本报记者李琳张莉(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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