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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可享免费培训

标签就业  退役士兵  陕西省  省政府  2012-11-28 08:59
 本报讯(记者 李治燕)又到一年退伍季。而《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已于今年11月9日起施行,根据规定,退役士兵可免费接受职业技能培训。

  《办法》规定,退役士兵安置以扶持就业为主,实行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自

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除了可领取到部队发的退役金之外,安置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省人民政府确定的标准也要发给其一次性经济补助,并免征个人所得税。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退役1年内,可以在省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承训机构免费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培训期限最短不少于3个月,最长不超过2年;各级政府举办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退役士兵提供档案管理、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对从事个体经营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据介绍,我省每年退役士兵1万人左右,除近3000左右人员符合政府安置工作的条件之外,还有7000左右的人员需自主就业。(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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