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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区入住率过半要设社区居委会

标签社区  西安市  居委会  住宅区  2012-12-15 11:08
 新建住宅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要及时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要按每100户2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社区工作用房和服务设施,一般社区要建成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室外活动场地……西安市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
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对未来西安市社区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

  意见规定,要合理设置社区居委会,一般在2000-5000户或5000-15000人的规模内设立一个社区,根据实际需要,可下延至满1000户或3000人设立一个社区,一个社区设立一个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一般由5-9人组成,2000户以下的设置5人,2000-4000户的设置7人,4000户以上的设置9人,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社区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会议民主选举产生。

  新建住宅区居民入住率达到50%以上,要及时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条件不足的要成立居民小组由相邻社区居民委员会代管,实现社区居委会的全覆盖和无缝隙管理。

  意见要求,要全面推进社区服务站建设,形成“两委一站”的工作格局和“一部三室三站一场”的服务体系,即社区党支部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服务站,社区党支部、居民委员会办公室、警务室、图书室、社会保障和救助工作站、卫生计生服务站、文体活动指导站和室外活动广场。

  在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意见明确规定,一般社区要建成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室外活动场地。到“十二五”末,全市所有社区的工作用房和服务设施面积都要达到400平方米以上。此外,到2015年,全市所有街道都要建成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中心,设立“一站式”服务大厅。

  要积极推进社区志愿服务,争取到2015年,全市社区志愿者注册率达到居民人口的10%以上。各级政府要将社区工作者纳入“社会工作者”职业序列,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全市每个城市社区有3名以上高校毕业生从事社区管理与服务工作。

  本报记者李治燕(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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