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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三环内货车禁行 单位通勤车可走公交道

标签施工  交管部门  二环路  三环路  2012-12-26 09:06


  西安交管部门出台新规,从明年1月1日起,货运车辆禁止在三环路以内行驶。据悉,2007年西安对二环路以内的货运车辆实行禁行。5年多来,我市的机动车如今已突破170万辆,城市交通状况面临更严峻的考验。

  据介绍,目前我市4条地铁线路正在全面施工,占据了城市主要干道,给道路通行带来一定影响,环城南路全段也处在施工中,修建6个下穿式隧道,再加上住宅小区的增加,市政施工围挡也越来越多。

  为了缓解拥堵,充分利用道路资源,合理调整我市地铁建设期间市区交通流量,结合我市实际,交警支队出台《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禁止货运车辆在三环以内道路通行的公告》。

  据了解,届时违规走禁行线的货运车将被记3分、罚款200元。目前,交警支队制作的200余块新交通标识牌已在主要路口安装完毕。

  具体交通管理措施

  一、7时至20时禁止载货汽车(含封闭、厢式货车)、专项作业车在二环路以外、三环路(不含三环路)以内通行。

  7时至20时禁止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在三环路(含三环路)以内通行。

  因特殊情况确需驶入三环路以内的载货汽车(不含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应当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并按照指定的时间、线路行驶。

  二、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机动车进入绕城高速(含绕城高速)以内行驶的,应当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并按照指定的时间、线路行驶。

  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四、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明年起单位通勤班车可走公交道

  为了实施公共交通优先战略,鼓励单位开行通勤班车,提高单位通勤班车的使用效率,交警支队出台新规,明年1月1日起,9座以上的单位通勤班车可走公交专用道。

  根据《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放开我市单位通勤班车通行范围的公告》,9座以上的单位通勤班车可在全市范围内通行,不受时间、线路的限制,并可驶入公交专用道。同时严格遵守临时停车规定,不得影响其他车辆通行。

  2007年发布的《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动车交通管理的通告》,规定17座以上的机动车(不含公交车)进入二环路以内行驶的,应按照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此次新规对通勤班车的通行范围进行了扩大,客运车、旅游车仍要按原通告执行,驶入二环内(含二环)要办理通行证。

  目前我市仅有单位通勤班车1506辆,只有700多家单位拥有通勤车,这个数字与一些大城市相比还有很大距离。因此,此次放开单位通勤班车通行范围,是公交优先战略的重要举措,可以鼓励单位开行通勤班车,提高单位通勤班车使用效率,减少小轿车的出行量,从数量上减轻机动车的大量出行给交通带来的压力。

  引导物流企业发展夜间货物运输

  西安三环以内有很多物流中心、货运场站,参与交通运输业的货运车辆已达191908辆,其中大货车69996辆、小货车120912辆。部分货运车辆在禁行时间、路段行驶、停放,尤其在商贸、物流、批发市场周边较为严重,对城市交通带来了很大影响。

  2007年10月15日,市政府发布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动车交通管理的通告》,7时至22时禁止货车(含厢式、专项作业车)在二环路以内(含二环路)通行。交警支队在核发禁行路线临时通行证的过程中从严把关,每月审批核发货运车禁行路线通行证时发放数量控制在2000辆左右。据了解,此次三环内禁行,通行证也将从严发放。

  此次三环内禁行,将范围扩大为二环以外、三环以内(不含三环路),禁行时间调整为7时至20时;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在三环路以内(含三环路)不得通行,且不予办理通行证。

  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冯勃说,货运车三环内禁行交通管理措施,是充分发挥道路潜能的有效途径,实现货运交通和城市交通高峰错峰出行,合理利用道路资源确保全市交通畅通有序。从而引导和改变社会物流单位的货物运输只能在白天进行的思维定式,发展夜间货物运输。

  本组稿件由记者袁玥采写(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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